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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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第二十批)

序号:1000007607  索引号:J0001-2101-2023-02434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网站发布:2023/12/22

2023年12月12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十批群众举报件共3件,涉及县区为台前县、南乐县,受理编号:D3HA202312110012、D3HA202312110011、D3HA202312110048。案件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批 2023年12月22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HA202312110012

濮阳市台前县黄河南路产业集聚区,聚集区内多家企业将污泥倾倒在台前县各个地方,有的倾倒至山东,希望核查并处理该问题。

濮阳市

台前县

土壤

举报内容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该问题属实。

根据线索排查,有三家企业涉嫌污泥倾倒,分别是濮阳市众鑫羽绒有限公司、河南省鹏达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威新塘羽绒有限公司。通过进一步排查发现,濮阳市众鑫羽绒有限公司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部分羽绒污泥倾倒至台前县清水河乡金庄村南侧林地;河南省鹏达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羽绒污泥倾倒在台前县侯庙镇四合村东北角(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金斗营镇子路堤村田地内);河南省中威新塘羽绒有限公司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羽绒污泥运至濮阳市三合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养殖棚内。

 

属实

对违法倾倒污泥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将倾倒的污泥运至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利用),消除环境安全隐患,让人民群众满意。

 

濮阳市众鑫羽绒有限公司倾倒污泥已转运至国电投台前县综合智慧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置;河南省鹏达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已制定整改方案,分阶段将倾倒的羽绒污泥进行清理处置。上述两家企业均与聊城财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一般固废委托处置协议,目前正在办理跨省转移手续,后续产生的污泥将运送至该公司处置。河南省中威新塘羽绒有限公司污泥已运至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焚烧处置,该公司已与辉县市恒达建筑材料厂签订了一般固废委托处置协议。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对上述三家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按办案程序进行中。

阶段性办结

2

D3HA202312110011

濮阳市台前县侯庙镇张楼东桥北300S101北,三和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近期环保局工作人员要求中威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将污泥倾倒至该厂区内,臭味大,希望尽快清理污泥并对中威新塘进行处罚。

濮阳市

台前县

土壤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6日,河南省中威新塘羽绒有限公司确实将污泥暂存间内存放的羽绒污泥运至了濮阳市三合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租赁的闲置养殖舍内。现场检查时,闲置养殖舍地面已硬化,顶棚完好,有异味,为防止恶臭气体散发,该公司定期喷洒了除臭剂。但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工作人员未要求该公司将羽绒污泥运至三合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租赁的闲置养殖舍内,而是河南省中威新塘羽绒有限公司的自主行为。

此外,调查发现该公司污泥转运量与实际产生量不符,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未如实记录。

部分属实

将河南省中威新塘羽绒有限公司羽绒污泥进行规范化处置,消除环境安全隐患,让群众满意。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经多方协调,2023年12月14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监督河南省中威新塘羽绒有限公司将暂存在濮阳市三合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租赁的闲置养殖舍内的184.87吨羽绒污泥全部运送至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焚烧处置。2023年12月15日,该公司与辉县市恒达建筑材料厂签订了一般固废委托处置协议,后续产生的污泥将及时转运处置。

2023年12月19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涉嫌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未如实记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按办案程序进行中。

阶段性办结

3

D3HA202312110048

濮阳市南乐县城关镇西关街,从2020年开始修路,至今仍未完工,导致周边居民出行不便,希望尽快完工。

濮阳市

南乐县

其他污染

经调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属实部分是濮阳市南乐县城关镇西关街修路,至今仍未完工,导致周边居民出行不便。涉及项目为南乐县兴华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021 年 11 月开始施工,截止 2023 年 8 月,主路面已通车使用,两侧人行道暂未施工。由于道路两侧涉及西街关城中村改造建筑施工,为避免人行道铺设后大型机械出入碾压损坏,造成二次施工,原计划待西街关城中村改造建筑施工完成后进行人行道铺设,故暂停该路段人行道施工。不实部分为该道路的开始施工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举报反映的施工开始时间与实际不符。

部分属实

立足修路便民宗旨,由南乐县市政园林管理服务中心负 责,安排专人,现场督导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日日有进展,周周见成效,于 2024 年 6 月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彻底解决周边群众通行不便问题。

 

经调查处理,目前该问题已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阶段性办结,已制定后续工程具体施工方案,预计2024 年 6 月完成南乐县城关镇西关街道路建设并投入使用。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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