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政府首页 >> 专题专栏一 >> 2021-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督办问题公示
2022年1月6日,省委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八批21个群众举报件,其中经开区2件、工业园区2件、濮阳县4件、清丰县2件、范县4件、台前县4件、南乐县2件、市生态环境局1件,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濮阳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总协调联络办公室已按程序交相关县区整改。截至2022年1月6日,省委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市交办75个群众举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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