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政府首页 >> 专题专栏一 >> 2021-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督办问题公示
2022年1月4日,省委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六批8个群众举报件,其中华龙区2件、经开区1件、濮阳县1件、清丰县2件、南乐1件、范县1件,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濮阳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总协调联络办公室已按程序交相关县区整改。截至2022年1月4日,省委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市交办27个群众举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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