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

濮阳市政府首页 >> 专题专栏一 >> 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 >> 工作动态

中共濮阳市委 濮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情况的报告

序号:1000000972  索引号:J0001-0201-2021-02265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网站发布:2021/8/20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13日至28日,省委第八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组对濮阳市开展专项督察,2021年3月18日反馈督察意见。对此,我市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于4月19日印发《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贯彻落实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濮办发电〔2021〕14号),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至目前,整改方案确定的36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9项,其余17项正有序推进。按照工作要求,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系统部署,扎实抓好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实地调研督导,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市整改办定期调度督办,跟踪监督整改。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主动落实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全面自查自纠。全市形成了以上率下、层层加压的督察整改工作格局。

(二)制定整改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清单管理、结果倒逼,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梳理出4类36项整改任务。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分类施策,逐一细化明确目标任务、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三)强化调度督导,推动整改落实。定期调度研判,及时掌握进展,针对重点任务、关键节点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交办,并通过加密调度、提醒督办等方式推动整改。对整改任务实行责任单位自查、牵头单位验收、市级抽验闭环式管理,整改一项、核查一项、销号一项,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二、顺势而为、乘势而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工作机制日臻完善。成立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坚持每月召开推进会,高位统筹推进各项工作。2020—2021年秋冬季期间,市委常委、副市长坚持晨查夜查,盯紧抓牢重点任务,推动属地和部门责任落实。市攻坚办每周组织召开市攻坚办主任办公会暨“1+5”联席会,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督促落实作用。修订完善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办法,对全市15个市直单位、9个县(区)、74个乡镇和17个办事处(乡)实施月度考核,建立流动“红黑旗”制度,每月兑现奖惩,有效传导压力。

(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以来,我市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环境空气质量方面。截至8月19日,全市PM2.5平均浓度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3%;PM10平均浓度7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优良天数145天。水环境质量方面。2021年1—7月,8个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考核目标,水环境质量逐渐好转。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西水坡、中原油田彭楼、李子园地下水井群水质均达到III类标准,取水水质达标率100%。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实现100%。

(三)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扎实推进。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加快编制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将金堤河综合治理纳入濮阳市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二是突出项目带动。谋划实施濮阳金堤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濮阳县南城水生态(景观绿化)工程项目、范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及配套管网工程、台前县梁庙沟生态湿地等一批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三是全面排查整治。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以黄河滩区为重点,深入开展黄河流域“清四乱”整治行动,27个“四乱”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开展黄河“四乱”问题排查,51个疑似“四乱”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影响黄河生态保护的一批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四)治污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强化研判分析。完善污染天气研判分析机制,成立空气质量研判分析小组,每周召开研判会议,精准发布预警预报,提前着手应急应对。2020—2021年秋冬季期间,市攻坚办每天召开晨例会,研判空气质量形势,分析存在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二是精准有效管控。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严防“一刀切”,将1811家涉气企业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对57个重点行业实施绩效分级,实施“对号入座式”管控。推进“分表计电”工作,为全市1624家重点企业安装智能电表5881个,“人防+技防”监管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是智慧环保发挥实效。在全省率先建成智慧环保综合监管平台,每天对企业污染物排放量与用电情况进行监控,2021年以来通报处理企业问题2118个;利用线下网格员、线上巡检员,结合人工智能、无人机捕获及“雪亮工程”监控,全天候、全时域查找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处理问题1278个。

(五)全民绿色行动积极开展。一是开辟“线上+线下”普法新路径。依托《濮阳日报》、濮阳新闻音乐广播、濮阳环境微博等媒体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环保知识答题活动,吸引5000人(次)参与,有效普及环保知识。二是策划“六五”主题活动。召开3次新闻发布会,精心策划“生态濮阳——我是记录者”环保摄影比赛、抖音“我眼中的生物多样性”话题拍摄、童眼看世界、公众看环保设施等八个主题活动。三是加强新闻宣传。在《濮阳日报》、濮阳新闻等媒体开设“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督察整改”等专刊专栏,专题报道我市经验做法,营造浓厚氛围。2021年以来,省级媒体刊发我市信息47条,市级媒体刊发219条。同时,全面打造新媒体矩阵。2021年以来,“濮阳环境”两微三号累计发布动态信息、市县要闻等5000余条,阅读量、播放量累计超600万次,“濮阳环境”微信公众号、微博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新媒体矩阵排名中位居前列。

三、接续努力、真抓实干,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提升政治站位,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本次督察整改为契机,着力破解一批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二)持续推进整改,巩固整改成果。聚焦重点难点、短板弱项,加强调度督办,责任到岗到人,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紧盯节点,严守标准,强化举措,确保如期完成。

(三)健全完善机制,构建“大环保”格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构建“大环保”格局,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特此报告。


附件:濮阳市贯彻落实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2021年8月20日 


附 件

濮阳市贯彻落实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

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的问题

(一)责任落实层层衰减

1.从目标任务完成和现场督察情况看,部分重点生态环境保护任务未完成,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尤其是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问题仍多发频发,说明在责任链的压实传导和任务链的落实见效上不够到位,存在层层衰减问题。(按照序时进度正在推进)

整改情况:(1)印发《濮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濮环攻坚办〔2021〕25号),制定工作台账,明确各部门任务及完成时限。(2)印发《濮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濮阳市2021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办法〉的通知》(濮环攻坚〔2021〕2号),按照考核办法,对各县(区)、相关市直单位和乡镇办进行考核,每月颁发流动“红黑旗”。今年以来,累计对14个县(区)、60个乡镇、16个中心城区办事处进行了预警提示;累计对9个县(区)、18个乡镇、4个中心城区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实施公开约谈。

(二)相关部门职责不清

2.督察组在与相关部门谈话时发现,有关部门对其职责不清、任务不明,造成部分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如:对于重型柴油货车绕城道路建设,市交通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互相推诿,绕行方案中的两条绕城公路建设停工不前。(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明确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为我市绕城道路建设的牵头部门,目前两条绕城公路建设正在积极推进。

3.对于天然气入户,市发改委称应由市城管局负责,市城管局称只负责天然气“村村通”管道铺设,对谁负责整体任务落实各执一词、相互推脱,造成天然气入户率低。(按照序时进度正在推进)

整改情况:(1)已明确市城市管理局为我市天然气入户工作的牵头部门。(2)印发《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气化濮阳”实施方案〉的通知》(濮城管〔2021〕90号)。结合各县(区)“气化濮阳”工作进展情况,通过随机抽查和实地勘察,目前,濮阳市(除滩区外)燃气设施建设已基本实现“村村通”,新增农村燃气管网239.4公里,新增农村燃气用户25869户,全市(除滩区外)农村燃气普及率98%以上。(3)围绕“气化濮阳”重点任务,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全面推广“气化濮阳”工程营造良好氛围。

(三)牵头部门履职不力

4.督察组在谈话中发现,有的牵头单位对其牵头任务能推就推、能退就退,对目标任务未完成、进度慢,找客观原因多,找主观原因少,责任心、使命感不强。如:关于老旧车淘汰,牵头部门市交通局称只负责注销营运证,市公安局称只负责注销行驶证,市商务局称只负责督促企业拆解,但对如何完成老旧车淘汰拆解目标任务,相互推诿,致使该项工作棚架,截至督察结束时,老旧车拆解仅完成全年淘汰任务的2%。(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明确市交通运输局为我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淘汰拆解工作牵头部门。

5.市农业局牵头负责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理试点项目,至督察时仍未开展,完成时限将到,市农业局称在等待省农业厅的实施方案。(已完成)

整改情况:(1)2020年12月,印发《濮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濮阳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意见〉的通知》(濮农文〔2020〕253号)。2021年3月,成立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濮阳市农业农村局、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濮农文〔2021〕34号),开展百日攻坚行动,重点督导试点县清丰县、南乐县推进回收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2)清丰县和南乐县县、乡、村三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已经建成,农民主动上交归集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意识逐渐增强,回收和无害化处理工作有序开展中。目前,清丰县已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15吨,南乐县已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10吨。

(四)联动机制效果不彰

6.督察发现,相关部门在污染防治工作上虽然建立了一些机制,但是并未达到联防联治的效果。如:濮阳市在对城区各类堆场、料场、土堆等裸土治理上实行查处分离,市住建局负责问题调查,市城管局负责问题处理,但是城区裸土依然较多、垃圾围城现象突出,实际情况与履职到位明显不符。(按照序时进度正在推进)

整改情况:(1)印发《濮阳市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城区裸土及垃圾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控尘办〔2021〕23号),开展市城区裸土及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区)分别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并落实。目前专项行动已结束,各县(区)已按部署展开总结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效果显著。(2)2021年以来,市城市管理局依法依规查处市控尘办移交的8个相关扬尘问题。

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的问题

(一)产业结构性问题突出

7.虽然濮阳市在新型化工基地建设、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等方面谋划出台了一系列举措,但是对产业发展的深度研究还不够,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不快,区域污染物尤其是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偏大。(按照序时进度正在推进)

整改情况:(1)2021年度工作方案已编制完成,《濮阳市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三年行动方案》拟于近期印发实施;濮阳市“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已正式成稿;聚碳新材料科技园产业发展规划已编制完成。(2)根据产业调研情况,“三大三专四新”产业专班分别梳理了产业重点发展的产业链、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等,并绘制产业发展图谱。为加快推动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分三批谋划新兴产业及优势特色产业项目176个。(3)印发《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新兴产业链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濮政办〔2021〕23号)和《濮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濮阳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濮阳市新兴产业链培育提升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濮工信〔2021〕29号),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4)组织督导检查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增加VOCs监测能力建设,依托“一市一策”跟踪研究,在清丰县家具产业集聚区增设VOCs观测站,定性定量分析集聚区内的VOCs种类、污染浓度及变化特征,以研究家具企业生产环节产生的VOCs对大气污染的影响。督促环境空气VOCs自动监测系统项目建设,目前该项目设备已到货,正在加紧安装。

(二)落后产能淘汰不到位

8.2020年,濮阳市应淘汰砖瓦轮窑22家,暗查发现清丰县民生新型建材厂、六塔乡超越沙灰砖厂2家砖瓦企业轮窑完好,濮阳县鑫河新型建材厂窑炉部分拆除,淘汰进度慢。(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0年12月30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组成联合验收组对民生、超越、鑫河等3家企业砖瓦轮窑拆除情况进行验收。经现场查看,3家砖瓦轮窑已达到淘汰标准。全市22家企业砖瓦轮窑均已完成淘汰。

(三)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项目未验收

9.濮阳市2020年计划完成43家工业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但截至督察结束,有41家虽已完成治理工程建设,但尚未验收,治理效果无法验证。(已完成)

整改情况:(1)43家企业除中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长期停产不具备治理能力外(市生态环境局已于2020年12月21日向省生态环境厅报告备案),其余42家企业均已完成2020年度VOCs深度治理、自主验收、备案工作。(2)已完成VOCs深度治理企业县(区)核查、市级抽查工作。

(四)产业集群整治严重滞后

10.濮阳市2020年对范县张庄乡人造板及家具制造行业进行集群整治,要求2020年10月底前完成142家木材加工企业的整合、搬迁、改造、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督察发现,该项任务未完成,个别企业擅自生产。(已完成)

整改情况:(1)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五条、第七条规定,范县木业产业集聚区板条板皮木材加工行业属豁免类,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范围,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范县木材加工企业(点)共157家,其中,豁免类98家,办理环评手续59家;98家豁免类木材初加工项目,90家已完成生产区域、厂区主干道道路硬化和生产区域顶棚搭建工作,其余8家由于土地性质为林地和一般耕地,地面无法硬化,已断电停产。(3)办理环评手续的59家企业中,涉VOCs等气体排放的45家企业已全部完成治理。

(五)重型柴油货车监管不力

11.重型柴油货车绕城道路建设进度缓慢。濮阳市年度污染防治攻坚目标要求完成重型柴油货车绕城通道建设,但是截至督察结束,S214南乐至濮阳段工程、S215南乐至清丰工程、S501台前境全线工程均未完工。(按照序时进度正在推进)

整改情况:S214南乐至濮阳段累计完成投资50641万元,占总投资68037万元的74.4%。S215南乐至清丰工程已完成15.2公里路基、桥涵工程以及5公里沥青面层;南乐西环段5公里已于2019年通车,该工程按照PPP模式建设,由于原中标投资方撤场,二次招标等,2020年未施工。目前项目融资已到位,施工单位已进场,计划2021年年底前南乐境15.2公里建成通车。清丰段由于改线涉及用地手续审批,待清丰县政府提供建设用地后进场施工,计划2022年9月完工通车。S501台前境全线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0%。

12.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检测抽检率低。现场检查发现,濮阳市开发区濮水南路检测点、华龙区106国道绿城路交叉口检测点均只有一台检测仪器,当日检测车辆分别为14辆、15辆,且前几日存在仅检测4辆的现象,远低于市定每天检测50辆次的要求。(已完成)

整改情况:(1)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公安、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常态化驻站联合执法工作,检测重型柴油货车尾气。公安部门负责做好车辆拦截受检,维持现场秩序;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同做好柴油车尾气检测等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柴油车尾气排放检测,检测不合格的柴油车辆纳入“黑名单”管理。(2)增加人员设备,每个路检站点至少配备6名人员及2套检测设备。(3)在6个路检站点安装全景摄像头,与市智慧环保综合监管平台联网,实时监控路检站点工作开展情况。(4)2021年4月组织40余人开展环保执法、检测等业务培训,提升参训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5)每日通报各检测点工作开展情况,除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外,6个检测点日检测量均不低于50台。

13.重型柴油货车进出企业管理不到位。督察发现,南乐县金帆商砼门禁故障;工业园区鑫澳混凝土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损坏,无法查阅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车辆进出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1)已对金帆商砼和鑫澳混凝土的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全面升级,道闸运行正常,实现网络数据实时共享。(2)加强全市门禁系统管理,重污染天气期间,每日通报门禁系统联网和违规车辆进出情况。

(六)老旧车淘汰工作滞后

14.老旧车淘汰严重滞后。《河南省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濮阳市2020年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8037辆,濮阳市定任务为3473辆,远低于省定目标。市交通局、公安局、商务局对工作标准掌握不一致,市交通局、公安局分别以注销营运证、注销行驶证作为完成标准,截至2020年11月23日,注销营运证7577辆,注销行驶证97辆,拆解老旧车仅161辆。同时,对尚存老旧车去向不掌握,存在“由城转乡、带病上路”风险。(按照序时进度正在推进)

整改情况:(1)印发《濮阳市交通运输局、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市财政局、濮阳市商务局、濮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濮交〔2020〕103号)、《濮阳市交通运输局、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市财政局、濮阳市商务局、濮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濮阳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办法〉的通知》(濮交〔2020〕105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营运证注销、车籍注销、回收拆解、车补资金发放工作,形成“以限行促淘汰、以补贴促淘汰、以督导检查促淘汰、以优化服务促淘汰”的工作格局。(2)建立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商务、生态环境和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职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目前,共完成车辆营运证注销8459辆,车籍注销11593辆,车辆回收2622辆。(3)认真监督资质拆解企业建立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营运货车回收台账及拆解台账,做到应收尽收,即收即拆解;新增资质拆解企业3家。

(七)非道路机械管理严重滞后

15.濮阳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有13600余辆(台),截至2020年11月23日,核发牌照的有2520辆(台),录入监管平台的有2215辆(台),安装定位装置的有1812辆(台),纳入监管的不到五分之一。督察中发现部分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要求悬挂环保牌照。(按照序时进度正在推进)

整改情况:(1)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排查,摸清底数,目前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约8000台。(2)全面开展信息登记、号牌和定位装置安装、排放检测等工作,目前已完成登记4054台。(3)对已纳入管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信息核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

(八)柴油机车治理未完成

16.濮阳市现有6台柴油机车,经检测,其中2台污染严重,但对下步进行治理或淘汰尚无定论。(按照序时进度正在推进)

整改情况:(1)1台超标柴油机已完成更换,更换后的柴油机检测达标,另1台正在更换中。(2)持续开展随机抽检和定期检测,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九)新能源车推广进度慢

17.省定2020年濮阳市新能源车推广任务为3310辆,截至督察时完成2218辆,完成全年任务的71.5%。(已完成)

整改情况:省定我市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任务为3100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市共推广新能源汽车4197辆,完成省定推广目标的135.4%。

(十)加油站建设严重滞后

18.省定濮阳市2020年12月底前在农村及偏远地区建成111座加油站,截至督察时,该市规划建设91座,正在建设11座,已建成10座,其中验收发证并投入使用仅4座,远低于年度目标任务,无法满足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需要。(按照序时进度正在推进)

整改情况:(1)已建立加油站建设工作台账,定期督导,按时通报进展,及时约谈工作开展不利的县(区)和部门,全力推进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2)目前,全市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正式运营14座,待验收3座;新增规划确认18座,点升站4座,合并升级2座。除清丰县外,其余县(区)规划确认工作基本完成,建设工作正在推进。

三、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面的问题

(一)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落实不力

19.濮阳市对评选出的11个星级建筑工地和10家星级预拌混凝土企业,允许其在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期间正常施工、生产。经查,21家中仅有3家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56号)要求,存在贯彻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督察组暗查时,星级预拌混凝土企业濮阳市华隆建设工程(集团)诚程商砼和濮阳市军安混凝土正在生产,据了解,其他星级建筑工地和预拌混凝土企业也在正常施工或生产。(按照序时进度正在推进)

整改情况:(1)与省级行业部门相一致的“工地(企业)差异化管理”评定标准编印工作正在推进中。(2)持续加强日常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预拌混凝土企业,督促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制度,压实属地主体责任。2021年以来,全市共计发现问题1138个,问题工地913个,责令整改435起,停工整改80个,行政查处16起。(3)对工地(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扬尘污染防控工作成效明显的授予“星级工地”称号;现场管理存在问题的给予限期整改、停工整顿、行政查处、记入“黑名单”等相应处理。

(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不力

20.督察组进驻期间,适逢两次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第一次管控期间,督察组即发现濮阳市道路扬尘、施工扬尘、企业污染等众多问题并交办整改。第二次管控期间,仍发现华龙区卓业混凝土、开发区亿万混凝土、濮阳县广晟商砼无视橙色预警管控要求,进行混凝土灌装。(已完成)

整改情况:(1)自督察组交办问题后,市控尘办牵头,督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工地扬尘管控措施,重点加强对城市建成区及周边的施工工地、混凝土企业的督导检查,相关单位已对华龙区卓业混凝土、开发区亿万混凝土、濮阳县广晟商砼无视橙色预警管控违规生产问题进行了查处,目前已整改到位;增加市城区主次干道吸扫、湿扫等扬尘防治作业频次,减少道路扬尘。(2)市生态环境局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密执法检查频次,督促企业落实重污染应急减排责任。

21.华龙区鸿泰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露天堆存大量砂石,4台生产设备均未安装收尘设施,现场检查时2台砂石装袋机正在运行。(已完成)

整改情况:(1)经调查,华龙区鸿泰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属“散乱污”企业,现已取缔,筛沙和沙土装袋机器已拆除,机器设备、砂石已清离现场。(2)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严防问题反弹。

(三)道路扬尘和工地扬尘问题突出

22.道路扬尘污染严重。现场督察发现,一些道路施工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大面积裸土点位众多。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S26台辉高速清丰县与濮阳县交界段(阳新高速一期工程)工地进行土石方作业,未采取湿法作业等抑尘措施,宽约1公里、长约2公里裸土露天堆放,车辆经过时扬起滚滚黄尘;濮阳县106国道与郑济高铁桥附近1台挖掘机、5台渣土车正在挖运土石方,未采取任何抑尘措施;清丰县大屯乡政府附近供水管道施工开挖土方(长约500米)未覆盖。市区内有的道路尤其是城乡结合部的道路清扫不及时、不彻底,路面积尘严重,黄河路东段有约1公里道路两侧积尘尤为严重,车过尘起。(按照序时进度正在推进)

整改情况:(1)督察组发现的4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2)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按照道路施工工地扬尘治理要求,督促各施工工地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料场、堆场采取封闭、覆盖、喷淋等防治措施,增加洒水频次。(3)加强道路扬尘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机械化作业频次,提高清扫保洁标准,做好市城区及城乡结合部道路清扫保洁工作。

23.工地扬尘问题较多。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部分建筑工地存在不同程度问题,落实“八个百分百”要求不到位。华龙区天龙环球港项目施工工地约300平方米土方未覆盖、怡海紫宸项目施工工地约1000平方米土方未覆盖,且均无扬尘治理公示牌、均未安装扬尘监测系统;开发区西湖学府住宅项目约2000平方米裸露地面未覆盖,“三员”管理巡查记录内容多日雷同;范县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约1500平方米黄土未覆盖;台前县西关路城中村改造项目约2000平方米裸土和沙子未覆盖。(按照序时进度正在推进)

整改情况:(1)督察组发现的5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2)加强在建施工工地动态监管,全面落实在建施工工地围挡、“两个禁止”、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等制度,通过周调度、月总结,全面掌握县(区)工作开展情况,发挥行业监管职能,压实属地管理责任。(3)加大现场督导检查、晨查夜查力度,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行业监管高压态势。

(四)垃圾围城问题突出

24.濮阳市外环道路内外多处露天堆存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有的为近期堆存,有的为长期堆存,一直未得到有效治理。华龙区106国道与中原路附近、濮阳县刘思恭寨村附近、南环路开发区九家巷村附近、濮阳县五星村附近等多地露天堆存上千平方米的建筑垃圾或生活垃圾。(已完成)

整改情况:(1)督察组发现的106国道与中原路附近、开发区九家巷村、濮阳县刘思恭寨村和五星村附近建筑垃圾或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毕。(2)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别对城区内、外生活垃圾进行拉网式排查清理。(3)各县(区)对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开展大排查,发现一处,清理一处。

(五)重点区域管理不精细

25.督察发现,中原油田物探站、中油物流公司等区域,车流量大、人员密集,早晚出行高峰,车辆拥堵,车辆尾气集中排放,加之餐饮油烟,对周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明显。(按照序时进度正在推进)

整改情况:(1)印发《濮阳市华龙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华龙区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华龙环攻坚办〔2021〕24号),落实各部门责任,精准治污,科学治污。(2)采取运输站点区域增加警力疏导交通、南海路—长庆路及胜利路—长庆路交叉口禁止左转等措施,减少车辆尾气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3)开展重点区域餐饮油烟排查整治,组织20余次集中整治行动,对违规餐饮门店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50余份,查封30余家,罚款17万元;国控站点属地乡镇办每日派出10辆车、40余人次不间断排查,扣押流动车辆120余辆。(4)加大重点区域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机械化洗扫、洒水、喷雾力度,降低道路扬尘污染。

26.华龙区的城中村边拐村,夜查发现正在进行道路施工,铺设水泥路约200米,村中多处黄土裸露未覆盖、生活和建筑垃圾未清理。华龙区东干城村内有约8000平方米的生活和建筑垃圾露天堆存。(已完成)

整改情况:(1)督察组发现的华龙区边拐村(经核查,实为前合村)、东干城村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毕,裸露黄土已覆盖。(2)全面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对发现的裸露黄土、垃圾等问题立行立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3)加大机扫力度,全天保洁,实行“一天两扫,全天保洁”“以克论净、深度保洁”工作模式。

27.城中村普遍管理粗放,存在不同程度脏乱差问题,开发区的胜拐村、胡王合村有多处废品收购站,废旧塑料制品、废铁等堆积如山。(已完成)

整改情况:(1)开发区全面排查整治辖区内废品收购站及废品堆场,共排查发现38家废品收购站,9家已取缔,其余29家完成整治。(2)按照国家卫生城市验收标准,开发区21个城中村持续开展环境整治。

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方面的问题

(一)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建设缓慢

28.根据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2017—2019年濮阳市共需实施38个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截至督察时,濮阳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仍有4个未完工,2019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有2个未完工、1个未开工,这7个项目中有3个进度迟缓,其他4个均处于停滞状态,其中,计划于2020年底完工的经开区新习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未开工建设。(督察组发现的7个问题项目为濮阳市城区段生态水系综合治理截污治污工程、濮阳县南城新区污水处理厂与管网项目、范县范水生态保护与综合提升PPP工程、台前县梁庙沟湿地生态工程、台前县引黄灌溉调蓄工程、台前县产业集聚区再生水回用工程、开发区新习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按照序时进度正在推进)

整改情况:(1)濮阳县南城新区污水处理厂与管网项目、台前县梁庙沟湿地生态工程、台前县引黄灌溉调蓄工程、台前县产业集聚区再生水回用工程均已完工。(2)市城区段生态水系综合治理截污治污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2%。(3)范县范水生态保护与综合提升PPP工程项目建设,自2017年12月份开工以来,已完成钱樊姜桥、西吴桥、白衣阁南桥、范水桥四处桥底清淤,完成河道清淤4000余米。(4)开发区新习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0%。

29.城镇污水再利用项目滞后,原定2020年底建成的濮阳市主城区再生水利用工程项目,9月中旬才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至督察进驻时仍未动工。(按照序时进度正在推进)

整改情况:(1)制定工作台账,每月调度进展情况。(2)已完成再生水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再生水特许经营权拍卖相关手续,目前正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进行技术对接,按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做好电子拍卖准备工作。

(二)农村污水垃圾处理不到位

30.省定濮阳市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29个虽已完成,但从现场督察情况看,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还存在配套管网不到位、运行不正常等问题。台前县9个乡镇,有4个乡镇建设了生活污水处理站,但是污水收集范围只覆盖周边2公里,收水覆盖率仅为20%,且有2个乡镇污水处理站未办理环评手续。南乐县韩张镇生活污水处理站无管理记录、无添加净水剂台账。另外,工业园区韩昌湖村约200平方米生活垃圾长期堆放,清运不及时。(已完成)

整改情况:(1)台前县侯庙镇建设污水处理厂1座,日处理污水能力为1000吨,已补办环评手续,管网覆盖人口约2万人,目前侯庙镇人口约5.8万人,收水覆盖率达到34.4%;另有2个运行中的村级污水处理站,许集村污水收集处理站(150吨/日)服务人口715人,宋坑村污水收集处理站(100吨/日)服务人口682人;全镇污水处理设施总计覆盖人口约2.1万人,收水覆盖率达到36.8%。台前县马楼镇污水处理厂位于临黄堤以北,已补办环评手续,目前正常运行,日处理污水能力为1000吨,管网覆盖人口5812人,占临黄堤以北总人口7925人的73.34%;马楼镇堤南人口居住在黄河滩区,污水管网无法跨越临黄堤进行收集,按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临黄堤以南不宜建设污水处理站,滩区人口正在实施搬迁。台前县吴坝镇建设污水处理厂2座,分别为台前县第三污水处理厂(6000吨/日)、吴坝镇污水处理厂(1000吨/日),目前正常运行,管网覆盖人口1.2万人,吴坝镇人口约3.5万人,收水覆盖率达到34.3%。台前县夹河乡建设污水处理厂1座,目前正常运行,日处理污水能力为1000吨,另有2个运行中的村级污水处理站,八里庙村污水处理站(50吨/日)、芦庄村污水处理站(100吨/日),总计覆盖人口1.3万人,目前夹河乡人口约3.6万人,污水收集覆盖率达到36.5%。南乐县韩张镇污水处理站已完善管理记录及添加净水剂台账;工业园区韩昌湖村生活垃圾已全部清理,并种植树木。(2)南乐县、台前县、工业园区已分别开展污水处理站及农村生活垃圾排查整治。

(三)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不到位

31.督察发现,濮阳市畜禽散养密集区畜禽粪便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率不高,一些畜禽养殖户存在畜禽粪便随意堆放、养殖废水直排等问题。开发区新习镇新习村北500米的畜禽养殖场,畜禽粪便无任何处理设施、露天堆放,畜禽尿液及冲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形成一条黑水沟,臭气熏天。清丰县阳邵镇西志节村一家养殖场,堆粪场棚建设不规范,部分粪便直接在土地上晾晒,影响周边环境。(已完成)

整改情况:(1)开发区新习镇新习村养殖场污水沟已平整覆盖,露天堆存粪便已清理;清丰县阳邵镇西志节村养殖场堆存粪便已清理,堆粪场棚已规范。(2)对畜禽散养密集区及规模养殖场户开展粪污资源利用技术宣传指导,提高利用水平。目前,全市1341家规模养殖场全部完成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畜禽粪污资源利用率达到92%,超额完成省定82%目标。(3)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3003个养殖场(户),发现问题7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四)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问题尚存

32.范县濮城镇地下水井群于2016年划为该镇饮用水水源地,其北侧金源商砼站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自2019年5月停产,至督察时仍未拆除。(按照序时进度正在推进)

整改情况:(1)范县水源地保护区划调整工作正在推进。(2)范县已新打两眼水井,用于替代原水源地两眼水井(已封闭),新井井水经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合格,已实现供水。(3)举一反三,范县组织开展全县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饮用水安全。

(五)黄河流域“四乱”整治不彻底

33.督察发现,濮阳市黄河流域“清四乱”排查整治不彻底,个别地方存在问题反弹。如“乱建”问题,濮阳县习城乡兰寨村黄河滩区内一家约1000只的养鸡场,距离黄河约500米;范县辛庄镇付庄村黄河滩区内一家约2800只的养鸭场(高志勇养鸭场),距离黄河约1500米。如“乱占”问题,濮阳县渠村乡后园村在黄河滩区内的新明建材空置厂房未拆除,厂区内堆存约100吨沙土未清理。(已完成)

整改情况:(1)濮阳县习城乡兰寨村养鸡场、范县辛庄镇付庄村养鸭场已拆除;濮阳县渠村乡后园村新明建材空置厂房已拆除,厂区内堆存沙土,为防汛备用,现已规整堆放。(2)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开展黄河“四乱”问题排查,51个疑似“四乱”问题由濮阳县、范县、台前县认定整改,已全部整改完成。(3)深入开展黄河流域“清四乱”整治行动,进行拉网式排查,27个“四乱”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4)市河长办成立服务指导组,对黄河“四乱”问题跟踪指导整改,确保实效。(5)强化河长巡河履职,黄河流域三级河长已巡河7.62万次。

五、其他问题

34.濮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自2017年12月投运至今未进行环保验收,未配套安装沼气燃烧装置,处理后的废水未按环评要求处理。(已完成)

整改情况:(1)濮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已通过环保验收,沼气燃烧装置已完成安装,处理后的废水转运至濮阳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2)印发《濮阳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专项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开展垃圾填埋场专项整治行动。

35.承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理试点任务的清丰县、南乐县,虽已收到试点项目资金,但是项目尚未开展。(按照序时进度正在推进)

整改情况:(1)清丰县制定了《清丰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招投标确定第三方服务实施单位,全面负责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的宣传、回收点建设和回收、暂存、运输、处置等工作。建设县—乡—村三级网络回收站点,确保县域全覆盖。全县已完成设立县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1个、乡级16个、村级85个,并全部配备了回收桶、回收站牌等。全县累计印发宣传倡议书、有偿回收宣传单5万份,悬挂宣传条幅1400余条。截至8月1日,完成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15吨。(2)南乐县已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机制,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联动回收网络,已落实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试点已建设完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稳步开展,全县已形成农民自愿、自觉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的良好氛围,各级回收站(点)逐步实现正规化。

36.2019年12月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交办的濮阳豫能发电临时脱硫石膏堆场问题,整改时限为2020年10月底前,但是督察时未完成整改,直至督察组再次指出问题后,才进行了整改。(已完成)

整改情况:脱硫石膏已清理完毕,已进行土地复耕和绿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