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政府首页 >> 专题专栏一 >> 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边督边改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的8件群众举报件由阶段性办结转为已办结,涉及濮阳县、清丰县、经开区、工业园区、示范区,受理编号:D3HA202312090077、D3HA202311290037、D3HA202312030028*、D3HA202312040026、D3HA202312030029、D3HA202311280049、X3HA202312030007、D3HA202312130012。案件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2024年4月1日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HA202312090077 |
濮阳县柳屯镇刘拐村,1、2018年,柳屯镇政府将生活垃圾倾倒在举报人耕地,至今未清理。2、2022年6月,柳屯镇井夏小区生活污水的污泥,倾倒在举报人耕地上(约几十车),多次反映未处理。 |
濮阳市濮阳县 |
生态 |
(一)关于“2018年,柳屯镇政府将生活垃圾倾倒在举报人耕地,至今未清理”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根据举报内容,对刘拐村耕地实际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经排查,濮阳县柳屯镇刘拐村耕地都正常耕种,未发现有垃圾倾倒正常耕种的耕地内,仅在刘拐村南,紧邻工业大道,有一处废弃的坑洼地,未耕种,坑洼地内无水,可见零星生活垃圾,该地约6.61亩,经濮阳县自然资源局套合对比国土影像资料,该地块为水浇地,属基本农田。经村干部与该地块使用者联系,该地块的使用者承认是家人向中央环保督察组进行举报。该坑洼地是举报者家中的耕地,因在2012年修建工业大道,形成坑洼地,由于本家常年在外居住,且其父亲去世后,家中三兄弟在外工作,该地块无人耕种管理,导致该坑洼地内杂草丛生。经调查,零星生活垃圾为周边个别村民私自倾倒,不存在镇政府将生活垃圾倾倒此处。因此,部分属实。 (二)关于“2022年6月,柳屯镇井夏小区生活污水的污泥,倾倒在举报人耕地上(约几十车),多次反映未处理”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举报地点与第一个问题是同一地方,现场没有见到井下小区生活污水的污泥倾倒此处,经通过调取12369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记录和12345市长热线记录,未查询到柳屯镇井下小区生活污水的污泥倾倒此处的有关举报。经调查,柳屯镇井下小区生活污水由河南发城水务有限公司柳屯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产生的污泥经第三方公司运送至濮阳豫能发电有限公司焚烧处理。经查阅柳屯镇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情况和转运情况,污水处理站2022年1月-11月产生污泥67.38吨与转运处置联单一致。因此,举报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对废弃的坑洼地零星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对坑洼地进行回填并复耕,进一步加强耕地使用监管及政策宣传,加强社会监督管理,让群众满意。 |
举报地块目前现状为荒地,地势低洼,2023年12月12日,柳屯镇政府开始组织对该地块坑洼地内的零星生活垃圾开始清理,按照整改方案柳屯镇政府组织人力对该地块坑洼地进行回填;2024年3月28日,完成播种。 |
已办结 |
无 |
2 |
D3HA202311290037 |
濮阳市濮阳县五星乡安寨村南侧,有一无名塑料加工厂,生产时噪音大。 |
濮阳市濮阳县 |
噪音 |
经查,濮阳凯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脱标、打包工序露天作业,未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生产,未采取隔音降噪措施,生产时产生的噪声较大。 |
属实 |
对脱标,打包生产工序进行密闭,减少噪音外泄,达到隔音降噪效果,消除噪声污染。同时,形成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反弹,让群众满意。 |
濮阳凯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上料机、脱标机、打包机已从露天场地拆除,并安装至密闭厂房内;厂房周围已用彩钢密闭到位,厂区周围散落的废弃塑料已全部打扫清理入库。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生产作业现场进行了环境噪声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限值要求。 |
已办结 |
无 |
3 |
D3HA202 312030028* |
濮阳市清丰县阳邵镇西阳邵村西北角,华彬新型建材厂(制作黏土砖),粉尘大,手续不齐全,破坏村民耕地挖黏土制砖,没有按照发改委的工艺流程进行生产,非法调试在线监控设备,多次反映未处理。 |
濮阳市清丰县 |
土壤 |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清丰华彬新型建材厂未按照环评要求将生产原料放入全封闭车间内,造成粉尘污染。该厂不存在手续不齐全、破坏村民耕地挖土制砖、没有按照发改委的工艺流程进行生产、非法调试在线监控设备、多次反映未处理情况。 |
部分属实 |
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原料土堆进行覆盖;在原料土堆处理过程中,采取抑尘措施,降低扬尘污染。加强企业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让群众满意。 |
“粉尘大”属实,清丰华彬新型建材厂已配备喷淋设施和洒水车辆,生产原料(土)已全部倒至封闭原料车间,并对裸露地面进行全覆盖处置。针对粉尘大造成污染问题,已构成违法并立案处罚(立案编号:豫0922(2023〕61号),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清丰分局于2023年12月9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豫0922环责改字〔2023〕57号),2024年2月26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手续不齐全,破坏村民耕地挖黏土制砖,没有按照发改委的工艺流程进行生产,非法调试在线监控设备,多次反映未处理”不属实。 |
已办结 |
无 |
4 |
D3HA2023 12040026 |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清丰县分局,2022年清丰县分局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垂改上收后,清卡县县政府拖欠清卡县分局职工绩效奖金消丰县县政府对生态环境系统的2020年与2021年平时增加性绩效奖金和2020年的目标考核奖金应发不发拖欠至今,声重影响生态环境系统队值的稳定性,望尽快解决。 |
濮阳市清丰县 |
其他 污染 |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核实部分属实。 关于2020年与2021年平时增加性绩效奖金和2020年目标考核奖金应发不发拖欠至今问题,经核实,部分属实。经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清丰分局自查,对职工已发放了2020年度1—7月份平时增加性绩效奖金483720元和2020年度目标考核奖金的20%(61949.8元)。 |
部分 属实 |
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发放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清丰分局人员应发未发奖金,保持生态环境系统队伍稳定。 |
关于2020年与2021年平时增加性绩效奖金和2020年目标考核奖金应发不发拖欠至今问题,经核实,部分属实。经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清丰分局自查,对职工已发放了2020年度1—7月份平时增加性绩效奖金483720元和2020年度目标考核奖金的20%(61949.8元)。清丰县已按照《全县绩效奖金发放方案》要求,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全县行政人员(含市生态环境局清丰分局)的绩效奖金(与举报件中提到的平时增加性绩效奖金、目标考核奖金一致)全部拨付到位;2024年春节前,事业人员(含市生态环境局清丰分局)的绩效奖金全部拨付到位。 |
已办结 |
无 |
5 |
D3HA 202312030029 |
濮阳市清丰县瓦屋头镇里固村北三厂社区西门约1000米,一无名工厂(原养犬的地方),生产和车辆运输过程中扬尘很大,噪音扰民。 |
濮阳市清丰县 |
大气 |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部分属实。该无名工厂实为无名建筑废料堆放场。 1.扬尘问题:经现调查核实,发现聚福祥獒园院内外露天堆存有4堆建筑废料,共约4000方左右,未覆盖。该堆场在运输、装卸物料过程中也存在扬尘问题。 2.噪声问题:通过走访瓦屋头镇里固村委会和周边住户群众调查了解,得知该无名建筑废料堆放场夜间不运输、装卸。瓦屋头镇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无名建筑废料堆放场昼间运输、装卸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噪音未达到2类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
部分属实 |
该建筑废料堆放场责任人立即寻找合规场地,采用湿法作业,2024年1月20日前将物料清理完毕。 |
清丰县瓦屋头镇人民政府已于2023年12月4日对该无名建筑废料堆放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瓦政〔2023〕58号), 该无名建筑废料堆放场已对物料采取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建筑废料已于2024年1月5日全部清理完毕。 |
已办结 |
无 |
6 |
D3HA202311280049 |
濮阳市工业园区内的龙润化工厂、天能电池厂、君恒化工厂、东方雨红化工厂、濮耐化工厂、佳化股份有限公司、三棵树油漆厂、河南长垣新材料厂,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地下,污染地下水,对举报人身体造成伤害。 |
濮阳市 工业园区 |
水 |
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接到举报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工业园区查办。经查,龙润化工厂是我市濮阳龙润天翔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2022年曾因废水直排渗坑被立案查处属实;举报所述其他企业废水直排、污染地下水、对举报人身体造成伤害均不属实。 举报所述企业各项环保手续合法合规,企业污水由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濮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金堤河,未发现以上企业存在废水直排地下的行为。监管部门对企业排放污水取样检测,河南省君恒实业集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排放废水超标0.67%,其他企业未超标。委托河南地矿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园区地下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地下水未被污染。濮阳工业园区23个村庄中,14个村庄饮用丹江水,9个村庄地下水由李信水厂供应。2023年6月,河南省濮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南地矿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同时对李信水厂水质进行检测,监测结果显示达标;2023年11月25日,委托河南地矿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李信水厂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标。 |
部分属实 |
加大对工业园区涉水企业的监管力度,工业园区地下水、群众饮用水检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让群众满意。 |
濮阳龙润天翔贸易有限公司2023年6月完成渗坑内污水抽至厂区应急池并委托专业公司处理;并对坑内土壤进行检测,对坑体填平处理,检测结果显示土壤未受污染。2023年12月7日,濮阳工业园区通过管委会网站将地下水监测结果向社会公示公开。2023年3月21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对濮阳市龙润天翔贸易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年1月9日,濮阳市龙润天翔贸易有限公司缴纳罚款10万元,剩余罚款分5期缴纳。 2023年12月5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对河南省君恒实业集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该公司超标排放废水行为立案调查(立案号:豫0901〔2023〕濮工90)。2023年12月7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豫环办〔2022〕72号)第八条第二项第3项和《关于公布濮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濮环办〔2022〕1号)免予处罚事项清单第4项规定,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污染物单因子超标倍数小于0.1倍”,决定对河南省君恒实业集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予行政处罚。 |
已办结 |
无 |
7 |
X3HA202312030007 |
濮阳市荣盛华府小区一些一楼业主破坏小区景观绿化,公然毁绿占绿,侵占硬化公共绿地,非法圈建小院,建筑垃圾乱堆乱放,违建尘土飞扬,严重污染环境。多次投诉未果。 |
濮阳市示范区 |
土壤 |
经调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属实部分为荣盛华府小区部分一楼业主私自毁坏绿地,将原有小院扩建。城管执法大队已对扩建部分进行了强制拆除。目前,房产开发公司濮阳荣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经营困难、缺少资金,未按照设计方案对绿地进行恢复,造成这部分被破坏绿地内出现杂草丛生,部分黄土裸露,少量建筑垃圾乱堆乱放。不属实部分为多次投诉未果问题,针对群众投诉的小区部分业主破坏绿地,扩建小院问题,城管执法大队已于2022年6月和2023年4月份分别进行了两次强制拆除,不存在多次投诉未果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建立物业、社区和执法相结合的常态机制,坚决杜绝破坏小区景观绿化,违法扩建小院情况;完成建筑垃圾清理、播撒草籽、覆盖棉毡等全部整改工作。 |
2023年12月5日,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区环保办、城管执法大队约谈了濮阳荣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该公司关注群众诉求,立即整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2023年12月15日,濮阳荣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完成建筑垃圾清理、播撒草籽、覆盖棉毡等全部整改工作。2023年12月23日,对有住户反映的荣盛华府小区20号楼三户一楼住户违规扩建小院进行拆除整改。
|
已办结 |
无 |
8 |
D3HA202312130012 |
濮阳市黄河西路与经一路交叉口西300米路北122号院北楼,环联检测有限公司负责人宋某在河南省多地出租资质,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数据造假,技术监督局和生态环境局未有效监管。 |
濮阳经开区 |
其他污染 |
该举报件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2个不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督促环联检测有限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对设备、仪器进行检定或者校准,对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完整。 |
2023年12月17日,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环联检测有限公司超期未检定检测设备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后续工作制定了方案,2023年12月24日前完成整改。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环联检测有限公司涉嫌使用超期未检定检测设备立案,给予30000元罚款。2024年1月24日,30000元罚款已足额上缴国库。 |
已办结 |
无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