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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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二十六批)

序号:1000007676  索引号:J0001-2101-2023-02503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网站发布:2023/12/28

2023年12月18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十六批群众举报件共4件,涉及县区为示范区、濮阳县、清丰县,受理编号:X3HA202312170046、X3HA202312170052、X3HA202312170047、D3HA202312170004。案件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六批 2023年12月28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HA202312170046

濮阳市荣盛华府小区一些一楼业主破坏小区景观绿化,公然毁绿占绿,侵占硬化公共绿地,非法圈建小院,建筑垃圾乱堆乱放,违建尘土飞扬,严重污染环境。濮阳市政府办理该案件时弄虚作假。

濮阳市

示范区

生态

经调查,举报问题共涉及2个问题。其中1个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反映问题部分属实。问题与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第12批编号X3HA202312030007和第16批编号X3HA202312070050问题为同一问题属于重复举报。属实问题为荣盛华府小区部分一楼业主私自毁坏绿地,将原有小院扩建。在强制拆除后,因开发公司未及时对绿地进行恢复,造成这部分被破坏绿地内出现杂草丛生,部分黄土裸露,少量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示范区督促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完成整改接到本次群众举报件之后,示范区立即对荣盛华府小区进行全面排查和深入走访,有住户反映20号楼有三户一楼住户存在违规外扩小院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3日完成拆除整改。不属实问题为濮阳市政府办理该案件时弄虚作假。在2023年12月5日第12批编号X3HA202312030007的交办件后,我市立即行动,确定由物业公司和开发公司针对所反映问题,认真自查自纠。物业公司和开发公司针对所反映情况,对照小区实际,排查出10号楼和12号楼的绿化未及时恢复,出现垃圾乱堆乱放和黄土裸露问题。针对上述问题,示范区安排住房建设、环保和城管部门协助物业公司和开发公司倒排工期,在2023年12月15日完成整改。

部分属实

完成荣盛华府小区20号楼三户一楼住户违规扩建小院的拆除整改工作;加强巡查,建立物业、社区和执法相结合的常态机制,坚决杜绝破坏小区景观绿化,违法扩建小院情况。

 

濮阳荣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完成荣盛华府小区20号楼三户一楼住户违规扩建小院的拆除整改工作。

 

已办结

2

X3HA202312170052

濮阳市荣盛华府小区一些一楼业主破坏小区景观绿化,公然毁绿占绿,侵占硬化公共绿地,非法圈建小院,建筑垃圾乱堆乱放,违建尘土飞扬,严重污染环境。濮阳市政府办理该案件时弄虚作假。

濮阳市

示范区

生态

经调查,举报问题共涉及2个问题。其中1个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反映问题部分属实。问题与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第12批编号X3HA202312030007和第16批编号X3HA202312070050问题为同一问题属于重复举报。属实问题为荣盛华府小区部分一楼业主私自毁坏绿地,将原有小院扩建。在强制拆除后,因开发公司未及时对绿地进行恢复,造成这部分被破坏绿地内出现杂草丛生,部分黄土裸露,少量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示范区督促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完成整改接到本次群众举报件之后,示范区立即对荣盛华府小区进行全面排查和深入走访,有住户反映20号楼有三户一楼住户存在违规外扩小院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3日完成拆除整改。不属实问题为濮阳市政府办理该案件时弄虚作假。在2023年12月5日第12批编号X3HA202312030007的交办件后,我市立即行动,确定由物业公司和开发公司针对所反映问题,认真自查自纠。物业公司和开发公司针对所反映情况,对照小区实际,排查出10号楼和12号楼的绿化未及时恢复,出现垃圾乱堆乱放和黄土裸露问题。针对上述问题,示范区安排住房建设、环保和城管部门协助物业公司和开发公司倒排工期,在2023年12月15日完成整改。

部分属实

完成荣盛华府小区20号楼三户一楼住户违规扩建小院的拆除整改工作;加强巡查,建立物业、社区和执法相结合的常态机制,坚决杜绝破坏小区景观绿化,违法扩建小院情况。

 

濮阳荣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完成荣盛华府小区20号楼三户一楼住户违规扩建小院的拆除整改工作。

 

已办结

3

X3HA202312170047

对第十批群众举报濮阳市森大木业有限公司的办理情况不满意。按照《河南省2020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办法》人造板行业B级工艺技术与装备:该公司属于多层压机设备,而非连续平压压机装备。该项目是如何获得批复的?

濮阳市

濮阳县

其他污染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

经查,该问题属实。2020年8月,濮阳市森大木业有限公司被评为河南省2020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B级企业。该公司拥有两条连续自动化纤维板生产装置,分别为24层和30层连续多层压机装备,连续多层压机能够全面满足B级企业的环保排放限值要求,各项指标完全达到了连续平压压机的生产效果。

按照生态环境部、河南省有关2020年重污染天气行业绩效分级要求,充分考虑行业现状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专家现场评审核查,认为该企业工艺技术与装备连续化、自动化控制水平较高,各生产工序实现了连续化生产,符合人造板行业B级要求。

属实

加大对我市重点行业企业的绩效评级核查,严格执行定的绩效分级标准,实施动态管理,确保企业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稳定达到对应绩效等级要求,持续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已办结

4

D3HA202312170004

濮阳市清丰县双庙乡姚当村村南,有一无名鸡毛晾晒厂,违法占用耕地建厂房;距离北边居民住户过近,夏天时气味难闻。

濮阳市

清丰县

大气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问题部分属实1个问题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濮阳市清丰县双庙乡姚当村村南,有一无名鸡毛晾晒厂,违法占用耕地建厂房”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清丰县双庙乡人民政府与清丰县自然资源局联合核查,该点位为双庙乡窑当村村民李合坤个人承包的耕地,其本人临时堆放晾晒鸡毛,该耕地面积约为0.4亩,晾晒面积约14平方米,现场发现无任何建筑物,土地未硬化。

(二)关于“距离北边居民住户过近,夏天时气味难闻”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该点位东侧、南侧为农田、西侧为村级道路、北侧为闲置院落。经双庙乡政府工作人员走访村民李合轩、李国峰,反映夏天晾晒鸡毛时存在有异味。

部分属实

清理鸡毛堆放晾晒点,对耕地进行复耕。

止目前该鸡毛晾晒点已清理完毕,已对0.4亩耕地进行复耕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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