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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0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八批群众举报件共1件,涉及县区为濮阳县,受理编号:D3HA202312090077。案件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八批 2023年12月20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HA202312090077 |
濮阳市濮阳县柳屯镇刘拐村,1、2018年,柳屯镇政府将生活垃圾倾倒在举报人耕地,至今未清理。2、2022年6月,柳屯镇井夏小区生活污水的污泥,倾倒在举报人耕地上(约几十车),多次反映未处理。 |
濮阳市 濮阳县 |
土壤 |
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关于“2018年,柳屯镇政府将生活垃圾倾倒在举报人耕地,至今未清理”问题,经查部分属实。经排查,濮阳县柳屯镇刘拐村耕地都正常耕种,仅在村南有一处废弃的坑洼地未耕种,可见零星生活垃圾,经确认,为举报地块。该地块约6.61亩,为水浇地,属基本农田。该坑洼地的零星生活垃圾为周边个别村民私自倾倒,不存在镇政府将生活垃圾倾倒此处情况。 关于“2022年6月,柳屯镇井夏小区生活污水的污泥,倾倒在举报人耕地上(约几十车),多次反映未处理”问题,经查不属实。经通过调取有关举报记录,未查询到相关举报记录。现场核查时未见该地块有污泥倾倒痕迹。柳屯镇井夏小区实为井下小区,该小区生活污水由河南发城水务有限公司柳屯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产生的污泥经第三方公司运送至濮阳豫能发电有限公司焚烧处理,经调阅污水处理站运行记录,2022年产生的污泥与转运处理一致。 |
部分属实 |
对废弃的坑洼地清理零星生活垃圾、回填并复耕。 |
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2日阶段性办结。柳屯镇政府已经组织对废弃坑洼地内的零星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并制定了下步整改方案。预计2024年1月20日前完成回填;待天气达到种植条件后,尽快组织复耕,预计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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