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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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五批)

序号:1000007508  索引号:J0001-2101-2023-0233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网站发布:2023/12/17

2023年12月5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五批群众举报件共7件,涉及县区为华龙区、清丰县、濮阳县、南乐县、范县、工业园区,受理编号:D3HA202312060052、D3HA202312060050*、D3HA202312060053、D3HA202312060045、D3HA202312060051*、D3HA202312060007、D3HA202312060004。案件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五批 2023年12月17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HA202312060052

濮阳市清丰县马庄桥镇长安路与京开大道交叉口向东约5公里梁庙村牌坊对面有一条土路直接走到头再向西拐再走到头,水泥制品厂是散乱污企业,无手续,扬尘和噪声大。

濮阳市    华龙区

大气

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4月,郑伟峰无名垫块厂因未办理任何手续,原为“散乱污”企业,已被孟轲乡人民政府责令整改,现仅剩物料和成品未清理。2023年12月7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华龙分局、华龙区环委办、孟轲乡人民政府联合现场检查时发现,华龙区孟轲乡李家村北约2公里,原濮阳市揽胜农民种植养殖合作社院内西侧,有沙石物料2堆,重约50吨,成品建筑垫块约350立方米,现场未发现生产设备和生产迹象,沙石物料覆盖不完全,防尘网严重损毁,风过尘起,扬尘较大,经走访周边群众,均表示未听到生产噪声。

部分属实

 

 

 

 

12月10日前,将原濮阳市揽胜农民种植养殖合作社院内西侧2堆物料、约350立方米成品建筑垫块全部清除到位。后期加强巡查,防止问题反弹,让群众满意。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0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12月8日,孟轲乡人民政府出动机械设备2台、运输车辆4台、人员10名,对该处存放的物料、成品进行清除,做到工棚拆除、断水断电、场地平整;2023年12月10日已全部完成。

已办结

2

D3HA202312060050*

濮阳市濮阳县户部寨镇,蔚林化工废气和废水的检测数据造假,危险废物没有让专业公司处置,是自己偷偷处理的。

 

濮阳市    濮阳县

土壤

经查,该公司废气和废水共安装有5套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实时数据均上传至国发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5套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全部委具备专业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运行维护。经核查第三方运维公司2023年度运维记录,均符合运维规范要求,未发现违规行为。对该公司自行检测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原始记录进行了核查,通过核查未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和检测数据造假的行为。该公司危险废物共涉及种,种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签订有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合同;两种危险废物按环评要求进焚烧炉焚烧,该公司建有日处置能力20吨的焚烧炉一台,用于处置企业内部产生的精(蒸)馏残渣和废水压滤残渣核查该焚烧炉建设情况与环评要求一致。

不属实

 

 

 

 

 

 

依法加大监管力度,做到自动监控设施运维规范,危险废物管理严格,排放达标,并且形成长效机制,坚决杜绝环境违法行为,让群众满意。

 

已办结

3

D3HA202312060053

濮阳市清丰县家具园区,双虎家具厂,非法卖危险化学品的漆渣。

濮阳市     清丰县

土壤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不属实。

举报问题中提到的“双虎家具厂”自2022年4月长期停产至今,设备已拆除搬离。濮阳博大家具有限公司2017年7月租用原“双虎家具厂”部分车间生产至今,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漆渣。经核实,两家企业均没有销售危险化学品现象。2022年9月27日,濮阳博大家具有限公司与河南中玖濮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签定危险废物技术服务合同,合同于2023年9月26日到期,合同期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漆桶、废活性炭、过滤棉、漆渣有效收集并转移至该技术服务公司。2023年11月9日,濮阳博大家具有限公司与濮阳市合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濮阳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服务合同,合同于2024年11月8日到期,合同期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漆桶、废活性炭、过滤棉、漆渣有效收集并转移至该技术服务公司。2023年12月8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储存漆渣400余公斤,危险废物转运联单记录清晰、规范,未发现非法卖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不属实

 

 

 

 

 

 

 

 

 

对同类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开展监督帮扶指导,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按规定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切实提升环境质量,让群众满意。

 

已办结

4

D3HA202312060045

濮阳市南乐县,南乐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测定界项目,完工后政府一直没有给工程款。

 

濮阳市    南乐县

其他污染

2020年5月20日,原南乐县环境保护局与河南信恒测绘有限公司签订《南乐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测定界项目合同书》,该公司如期完成南乐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勘界项目,原南乐县环境保护局2020年10月23日完成该项目资金(金额59000元审批,并将审批手续报送至南乐县财政局,由南乐县财政局审核后予以拨付。由于南乐县财政资金紧张,未能及时拨付项目费用。

 

属实

 

 

 

 

 

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提升资金管理能力,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南乐县财政局已于2023年12月11日,将南乐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勘界报告资金拨付给河南信恒测绘有限公司

 

已办结

5

D3HA202312060051*

濮阳市清丰县柳格镇,很多家具厂的废漆渣不定时倾倒在潴龙河与居民耕地内,污染水源和耕地。

濮阳市    清丰县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排查发现,柳格镇卞家村北3公里、潴泷河南岸10米处,一路边沟内有疑似倾倒的粉末状和膏状废物,呈灰白色,有异味,经鉴定为废漆渣。其他区域内未发现向潴泷河和耕地倾倒废漆渣情况。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清丰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倾倒地点的土壤、周边耕地及对潴泷河柳格镇骆家村南段、卞家村北段,纸房乡梅庄村北段3个断面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倾倒地点土壤受到污染,但周边耕地未检测出苯系物,石油烃类在正常值范围;3个断面水体内不含苯系物,一般污染物均符合地表水V类标准。

部分属实

 

加大巡查力度,发现倾倒废漆渣情况严厉查处;加大对柳格镇辖区内200余家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好生态环境主体责任,让人民群众满意。

整改情况

12月8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清丰分局委托河南能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废漆渣及废漆渣周边受污染的土壤等进行了收集处置,共计6.6吨。

处理情况

12月7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清丰分局对涉嫌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环境污染犯罪行为进行立案(立案号:豫0922〔2023〕62号)。12月13日,依法移交清丰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受理号为清公(森)受案字〔2023〕2306号];12月14日,公安机关已立案[立案号为清公(森)立字〔2023〕852号]。

已办结

6

D3HA202312060007

濮阳市范县高码头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使用的黏土工艺制砖,称手续齐全,希望承认手续允许生产。

 

濮阳市    范县

其他污染

范县高码头镇辖区内没有审批使用黏土工艺制砖的项目,只有一家制砖企业为范县众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为年产1.5亿块矸石烧结砖项目,生产主要原料为建筑垃圾、渣土、煤矸石。相关手续齐全,但不是使用黏土工艺制砖,而是矸石烧结砖范县众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停工不是因为手续问题,是因该企业属于秋冬季管控错峰生产行业。该企业为烧结砖瓦行业,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2023-2024年烧结砖瓦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豫环委攻坚〔2023〕5号)和《濮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空气质量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通知》要求,秋冬季期间烧结砖瓦企业实施停产,同步停止车辆运输。该企业按照错峰生产要求已落实停产及停止车辆运输措施。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加强企业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企业帮扶措施,指导帮扶企业认真履行社会主体责任,强化精细化管理,完善各项环保措施,形成长效机制,确保秋冬季管控期间各项环保政策落实到位,达标排放,让群众满意。

 

2023年12月12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范县分局到范县众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对秋冬季管控政策要求做了解释。该企业负责人已知晓和理解秋冬季管控政策,并承诺认真履行社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秋冬季管控措施。

 

已办结

7

D3HA202312060004

濮阳市工业园区内的龙润化工厂、天能电池厂、君恒化工厂、东方雨红化工厂、濮耐化工厂、佳化股份有限公司、三棵树油漆厂、河南长垣新材料厂,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地下,污染地下水,导致地下水无法饮用,对举报人身体造成伤害。

濮阳市    工业园区

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经查,龙润化工厂是我市濮阳龙润天翔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2022年曾因废水直排渗坑被立案查处属实。举报所述其他企业各项环保手续合法合规,企业污水由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濮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金堤河,未发现以上企业存在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地下的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服务中心委托河南地矿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园区地下水、饮用水源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地下水未被污染。举报所述其他问题不属实

在排查举报涉及企业基础上,从12月7日开始,市生态环境局对工业园区其他涉水企业开展监督帮扶,发现濮阳市聚龙聚氨酯材料有限公司涉嫌利用雨水管网排放超标废水。

部分属实

加大对工业园区涉水企业的监管力度;按照园区环境管理要求工业园区地下水、群众饮用水检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让群众满意。

经调查处理,濮阳龙润天翔贸易有限公司2022年废水直排渗坑问题已于2023年7月5日阶段性办结。该公司已将渗坑内污水抽至厂区应急池并委托专业公司处理,并对坑内土壤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土壤未受污染,对坑体采取了填平。目前案件处于行政复议中止状态。下一步,持续跟踪濮阳龙润天翔贸易有限公司案件办理结果,主动和司法部门对接,尽早办结案件。

12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对濮阳市聚龙聚氨酯材料有限公司立案调查(立案号:豫0901〔2023〕89号)。目前,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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