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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5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三批群众举报件共1件,涉及县区为清丰县,受理编号:D3HA202312040026。案件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三批 2023年12月15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HA202312040026 |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清丰县分局,2022年清丰县分局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垂改上收后,清丰县县政府拖欠清丰县分局职工绩效奖金,清丰县县政府对生态环境系统的2020年与2021年平时增加性绩效奖金和2020年的目标考核奖金应发不发拖欠至今,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系统队伍的稳定性,望尽快解决。 |
濮阳市 清丰县 |
其他污染 |
经调查核实,该问题部分属实。经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清丰分局自查,2020年、2021年,环保垂改前应由清丰县财政负责的平时增加性绩效奖金、目标考核奖金未完全发放到位。对职工已发放了2020年度1-7月份平时增加性绩效奖金483720元、2020年度目标考核奖金的20%(61949.8元)。清丰县已制定绩效奖金发放方案,行政人员绩效奖金的剩余部分将于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发放到位,事业人员绩效奖金的剩余部分将于2024年春节前发放到位。 |
部分属实 |
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及时发放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清丰分局职工应发未发的平时增加性绩效奖金、目标考核奖金,保持生态环境系统队伍稳定。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8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清丰县制定了全县绩效奖金发放方案,目前各单位正在统计申报,经审批后统一发放。2023年12月31日前,全县行政人员(含市生态环境局清丰分局)的绩效奖金(与举报件中提到的平时增加性绩效奖金、目标考核奖金一致)全部拨付到位。2024年春节前,事业人员(含市生态环境局清丰分局)的绩效奖金全部拨付到位。
|
阶段性 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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