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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连日来,我市相关部门相继出台措施,积极推进《条例》贯彻施行。
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社区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市房地产中心作为全市物业管理的牵头部门,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物业小区宣传阵地,多渠道宣传《条例》内容,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觉践行文明行为。加强对各县区物业管理部门和物业公司的指导,定期督查考核,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通过城市综合提升三年行动,抓好幸福家园创建,做到物业管理服务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创造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宜居环境。引导物业企业和广大业主大力开展文明社区创建工作,将《条例》倡导的各种文明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打通基层社区治理“最后一公里”,推动《条例》落到实处。
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秩序管理点多、面广、线长,而且动态性强,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条例》的出台实施,为市城管部门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市城市管理部门将把贯彻落实《条例》与城市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结合起来,开展全员学习活动,为准确理解和运用《条例》打牢基础;充分利用执法人员在街面执法巡查的优势,在重点路段、校园周边、农贸市场附近等,播放宣传音频,让群众知道、理解《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环卫设施建设和管养,确保设施完好、干净整洁;持续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分片治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机动巡查与徒步执法相结合等方式,充分发挥“五级网格”“智慧城管”系统优势,重点整治城市“十乱”及占道经营等问题,确保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处置,维护好城市秩序,提升城市“颜值”。
城市交通秩序问题,历来是市民关注的焦点、热点所在;交通秩序的好与坏、通行的畅与堵,关乎城市文明形象。市公安局将狠抓宣传教育警示、交通违法查处、交通组织优化、系统内部管理,着力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质,全力打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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