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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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批部分-第五批)

序号:1000002751  索引号:J0001-0201-2022-00403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网站发布:202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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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批次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

第二批

D410900000000202112300001

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胜利西路与化工路交叉口500米)偷排偷放尾气、废水,废气呈鱼腥味,排烟筒造假。

经开区

大气

经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不属实。

现场核查时未发现鱼腥味,对照该企业排污许可证逐一核查废气、废水排放口,该企业在用的废气排放口10个、废水排放口1个,与排污许可证记录一致,10个废气排放口分别为焚烧炉排放口1个、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1个、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口1个、实验楼排放口3个、三车间包装废气排放口1个、酸酐成品仓库废气排放口1个、四车间包装废气排放口1个、沸石转轮脱附洁净气排放口1个,现场核查时未发现该企业排放口存在损坏、旁路等违法现象。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于2021年12月10日和31日对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废气有组织排放、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和废水排放情况进行2次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达标排放。

不属实

 我市将持续加大对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企业的综合治理,继续加强对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持续提升工艺技术、装备水平、环境治理设施,不断提高现场管理水平。

已办结

2

第二批

D410900000000202112300002

濮阳县海通乡两门村西北角一无厂牌酒精化工厂(原先为淀粉厂),疑似无证经营,平常生产期间有酸味产生;在酒精厂北侧、新月驾校西侧有一个约2000㎡的大池子,存放有酒精厂的废水,为黑色污水,夏天气味比较大,大概存放时间有三、四年,要求处置。.

濮阳县

大气,水

经现场核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现场核查时,该公司生物质+沼气锅炉正在对高温厌氧罐加温,未生产,厂区内有异味。

1.“疑似无证经营,平常生产期间有酸味产生”问题。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33号)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要求,该公司年产1万吨小麦淀粉项目被列入环保清改类项目,2016年11月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在濮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备案。企业污水处理站出水口安装有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濮阳市生态环境局监控中心联网。该公司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10928MA459CDDXR001P,有效期自2018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26日止,该公司排污许可证已超过有效期,换证申请已提交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县分局已对该企业排污许可证逾期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酒精厂北侧、新月驾校西侧有一个约2000平方米的大池子,存放有酒精厂的废水,为黑色污水,夏天气味比较大,大概存放时间有三、四年,要求处置”问题。该公司2021年1月因污水处理达不到提标改造排放标准,在停产时将未处理完的废水暂存至公司应急池内,并用厚塑料膜加铁丝进行覆盖处理,因夏天高温产生气体致使厚塑料膜和铁丝损坏,异味挥发,气味难闻。

部分属实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县分局于2022年1月2日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对存有生产废水的应急池进行加盖密闭,最大限度减少酸臭味的挥发,于2022年1月12日前整改完成;于2022年1月31日前将应急池内的废水处理完成。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县分局于2022年1月3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豫0928环责改〔2022〕1号),针对该企业排污许可证的逾期行为,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排放废气污染物,拟作出罚款36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已办结

3

第二批

D410900000000202112300004

濮阳县海通乡两门村地下水被污染,无法饮用,希望进行调查;村里有一酒精厂生产时有难闻气味;厂周围有大坑,坑里面有污水,还有一个2000多平方米的坑,里面有污水,夏天难闻,怀疑为该酒精厂排污,希望处置。

濮阳县

大气,水

经核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举报件所述“村里有一酒精厂”为濮阳县芝粮粉业有限公司,所述“厂周围有大坑,坑里面有污水,还有一个2000多平方米的坑,坑里有污水,夏天难闻”问题属实。

现场核查时,该公司生物质+沼气锅炉正在对高温厌氧罐加温,未生产,厂区内有异味。

1.“海通乡两门村地下水被污染,无法饮用”问题。2021年12月31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濮阳县芝粮粉业有限公司厂区自备井、厂西南住户、厂西北闲置庭院三处抽取地下水进行了取样检测,未发现地下水污染情况。

2.“厂周围有大坑,坑里面有污水,还有一个2000多平方米的坑,里坑污水,夏天难闻,怀疑为该酒精厂排污”问题。该公司2021年1月因污水处理达不到提标改造排放标准,在停产时将未处理完的废水暂存至公司应急池内,并用厚塑料膜加铁丝进行覆盖处理,因夏天高温产生气体致使厚塑料膜和铁丝损坏,异味挥发,气味难闻。

部分属实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县分局于2022年1月2日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对存有生产废水的应急池进行加盖密闭,最大限度减少酸臭味的挥发,于2022年1月12日前整改完成;于2022年1月31日前将应急池内的废水处理完成。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县分局于2022年1月3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豫0928环责改〔2022〕1号),针对该企业排污许可证的逾期行为,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排放废气污染物,拟作出罚款36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已办结

4

第三批

D410900000000202112310001

濮阳县海通乡两门村村西北方向100米左右有一无证经营酒精厂,生产时有难闻气味;酒精厂北面、星月驾校西面有一个2000多平方米的臭水池,同时怀疑该酒精厂偷排,污染地下水。

濮阳县

水,大气

经现场核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举报件所述“海通乡两门村村西北方向100米左右有一无证经营酒精厂”为濮阳县芝粮粉业有限公司。所述“酒精厂北面、星月驾校西侧有一个2000多平方米的臭水池”问题属实。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生物质+沼气锅炉正在对高温厌氧罐加温,未生产,厂区内有异味。

1.“海通乡两门村村西北方向100米左右有一无证经营酒精厂,生产时有难闻气味”问题。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33号)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要求,该公司年产1万吨小麦淀粉项目被列入环保清改类项目,2016年11月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在濮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备案。企业污水处理站出水口安装有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濮阳市生态环境局监控中心联网。该公司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10928MA459CDDXR001P,有效期自2018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26日,该公司排污许可证已超过有效期,换证申请已提交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县分局已对企业排污许可证逾期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酒精厂北面、星月驾校西侧有一个2000多平方米的臭水池”问题。濮阳县芝粮粉业有限公司2021年1月因污水处理达不到提标改造排放标准,在停产时将未处理完的废水暂存至公司应急池内,并用厚塑料膜加铁丝进行覆盖处理,因夏天高温产生气体致使厚塑料膜和铁丝损坏,废水经过沉淀发酵,散发刺鼻的臭味。

3.“怀疑该酒精厂偷排,污染地下水”问题。现场核查时未发现该厂偷排现象。2021年12月31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濮阳县芝粮粉业有限公司厂区自备井、厂西南住户、厂西北闲置庭院三处抽取地下水进行了取样检测,未发现地下水污染情况。

部分属实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县分局于2022年1月2日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濮阳县芝粮粉业有限公司对存有生产废水的应急池进行加盖密闭,最大限度减少酸臭味的挥发,于2022年1月12日前整改完成;于2022年1月31日前将应急池内的废水处理完成。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县分局于2022年1月3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豫0928环责改〔2022〕1号),针对该公司排污许可证的逾期行为,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放废气污染物,拟作出罚款36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已办结

5

第三批

D410900000000202112310002

柳屯镇毛岗村一直往东三公里,濮台路G-324国道,河沟污泥发黑,挖出来在道路上无人管理,臭气非常大,影响居民。

濮阳县

水,其他

经现场核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举报件所述“濮台路G-324国道”实为G342国道,河沟污泥为濮阳县民生工程项目幸福渠河道清淤工程所挖污泥。幸福渠(东段)起点柳屯镇毛岗村,终点张庄村,沿G342由西向东全长约6500米。该河因多年未清淤,部分河道被周边群众私自铺设管道,平整后使用,管道粗细不同造成河道宽窄不一,严重影响群众农田灌溉排涝。2021年6月、7月、9月几次强降雨导致农田积水排涝不畅,秋作物大面积绝收。截至目前,由于积水未完全排出,该片区仍有部分农田没有播种。鉴于该情况,濮阳县党委、政府决定对幸福渠及支流等多个河道进行清淤修建,实现旱能灌、涝能排。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标准和环保要求对挖出的带泥土石方堆放后进行覆盖,对沿路带泥土石方进行清扫,禁止车辆带泥上路,但由于河道多年未清淤,底泥有异味,工程施工时确实给周边群众带来不便。

部分属实

濮阳市将责成濮阳县加快该水利工程施工进度,加大机械和人力投入,尽快将带有污泥的土石方回填清运,争取早日完工,方便群众出行。

已办结

6

第三批

D410900000000202112310003

许家庄村村南头火车道附近的田地因污水无法种庄稼,大约二三十亩田地无法耕种。具体原因为:常青小区的生活污水管道经过此地,管道爆裂已有两三年,其间排放大量的污水,污染田地导致无法耕种。

工业园区

水,土壤

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田地受淹属实,二三十亩受淹面积不属实。

    经调查,2018年7月,濮阳市工业园区昌湖办事处许家庄村村南田地受淹,当时已查明是经过该处田地的地下生活污水管爆裂所致。此污水管网收集来自油田生活小区(包括常青小区)污水后排入濮阳县柳屯镇井下污水处理站。

经核查,现场有1个占地约4平方米、深约1米的水坑。受淹田地约13亩,涉及9户群众。为减少损失,工业园区昌湖办事处积极引导受害村民在受淹田地上进行耕种,水坑周边田地上已种有部分小麦。

工业园区昌湖办事处为保障群众利益,尽快解决许家庄村田地内生活污水管网爆裂导致群众农作物受损一事,积极组织村民代表与濮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协调10次,其间评估3次,但由于赔偿金额原因,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管网漏点一直未能修复,受淹田地不能耕种。

部分属实

2022年1月7日,在濮阳市环委办的协调下,工业园区昌湖办事处、濮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双方确认了田地受淹损失赔偿事宜,确认了地面附属物评估款182483元,被淹田地长达3年无法耕种的青苗款78000元。双方约定濮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于1月20日前支付以上两款项到工业园区昌湖办事处,由昌湖办事处向群众发放赔偿款。

昌湖办事处工作人员积极做好群众工作,群众同意先进行施工。1月8日,濮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已安排施工队伍维修爆裂管网,许家庄村村委会及群众积极配合濮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维修施工。

已办结

7

第三批

X410900000000202112310001

我们村有一个生产面条的的厂,晚上偷偷的干活,烧的煤,熏得慌,俺老百姓很烦,不知道这个事你们管不。地址  清河头乡前刘关寨村  清河面叶面条厂  胜利路与老106交叉口向东两公里路南,路北有大楼。盼你们把锅炉拆除,十分谢谢。

濮阳县

大气

经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不属实。

调查人员经询问该公司办公室人员,该公司因设备落后,生产成本高,无效益,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检查时,通过调取其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用电量,确认该公司于2021年3月停产至今,车间内1t/h天然气锅炉自停产至今未使用。通过对生产车间及厂区周边进行勘察,未发现燃煤生产设备、散煤以及燃煤痕迹。

不属实

下步,濮阳县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并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引导企业提高环保意识、落实环保要求,杜绝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已办结

8

第四批

D410900000000202201010001

位于文留镇消防大队东北角的无名化工厂(大门朝南)加工时产生刺激性气味,厂区可见蒸馏塔,已知生产过程中使用硫酸和碱。工厂北侧十几亩耕地因违排废水导致无法耕种。举报人发现昨日开始停产。

濮阳县

水,大气,土壤

经现场核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所述“位于文留镇消防大队东北角的无名化工厂”为濮阳市丰美化工有限公司。所述“位于文留镇消防大队东北角的无名化工厂(大门朝南)加工时产生刺激性气味,厂区可见蒸馏塔”问题属实。

1.“位于文留镇消防大队东北角的无名化工厂(大门朝南)加工时产生刺激性气味,厂区可见蒸馏塔,已知生产过程中使用硫酸和碱”问题。经现场核查,该公司生产设备老化,管线断裂,不具备生产条件,现场无原料、无产品。近期有异味的原因为2个20立方米的卧式储油罐及部分管线,因安全隐患进行拆除,拆除过程中罐内残留物异味挥发。现场没有发现使用硫酸和碱现象。

2.“工厂北侧十几亩耕地因违排废水导致无法耕种,举报人发现昨日开始停产”问题。该公司北侧土地为中原油田征用地块,现场目测约50余亩,属于荒地,多年无人耕种,不存在因排污导致无法耕种问题;2016年4月该公司对锅炉燃烧机及管线拆除,不存在生产的问题。

部分属实

已责成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及文留镇政府督促企业将其余未拆除的设备全部拆除,在拆除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安全、环保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安全,防止异味散发,坚决杜绝安全、环境事故发生。预计在2022年1月15日前拆除完毕。

已办结

9

第四批

D410900000000202201010002

文留镇西酸庙村村干部为应付检查带头集中焚烧树叶,焚烧残留物分散填埋,焚烧过程中造成举报人车被燃烧。

濮阳县

大气

经核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着火点位于西酸庙村主街东段街北,现场有一辆白色长安牌桥车,整个车头有被火燃烧过的痕迹,车辆西侧有约4平方米左右的秸秆焚烧痕迹。西酸庙村村干部表示着火时间约为2021年12月18日晚8时,火被村民扑灭后有人向文留镇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工作人员对着火原因进行了现场勘查,保留案发现场原状,目前着火原因正在调查中。濮阳县文留镇政府调查未发现西酸庙村村干部为应付检查带头焚烧树叶、焚烧残留物分散填埋。

部分属实

我市将责成濮阳县加强日常监管,提高村民环保意识,做好秸秆禁烧工作,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已办结

10

第四批

D410900000000202201010003

新东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北200米路东(泰和兴龙湾北、高铁站西边),河里有较多的垃圾。

华龙区

水,其他

经现场核查,举报件所述问题属实。

举报件所述河道名为韩庄沟,位于华龙区、濮阳县交接处,河道南岸为泰和兴隆湾三期,河道北岸为经济林地。现场核查时,河道内有少量垃圾及漂浮物,为泰和兴隆湾小区居民日常生活产生和上游漂流所致,现场并无垃圾倾倒痕迹。河道垃圾及漂浮物已清理完毕。

属实

 我市将责成濮阳县、华龙区持续加大对该河道的巡查力度,对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同时对附近居民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素质,坚决杜绝河道垃圾问题再次发生。

已办结

11

第四批

D410900000000202201010004

濮阳县徐镇镇昆吾社区19号楼下有一家KTV,怀疑是无证经营,并且噪声扰民

濮阳县

噪声

经查,举报件所述问题属实。

举报件所述“濮阳县徐镇镇昆吾社区19号楼下有一家KTV”为蓝魅KTV,负责人为张文奇,2021年12月由足浴店改装而成,未办理任何证照及相关手续。

属实

2022年1月2日,徐镇镇政府对其进行了查封、断电并责令其限期完善相关手续,在未完善相关手续和噪音不达标的情况下不得恢复营业

已办结

12

第五批

D410900000000202201020001

黄河路与清河路向南300米路东大伦电子厂附近挖有一处大坑,夜间渣土车运土产生大量扬尘,同时产生的噪音扰民。

工业园区

大气,噪声

  经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属实。

  经查,黄河路与清河路向南300米路东大伦电子厂附近有一工地,举报件所述大坑为该工地开挖基坑所致。据调查,该工地为濮阳市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拍所得建设用地,宗地面积42070.75平方米,周边500米内无居民小区和村庄。濮阳市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濮阳市馨雅置业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场地平整。自2021年12月下旬开始,濮阳市馨雅置业有限公司开始开挖基坑,夜间在渣土运输过程中未采取扬尘管控措施。

属实

针对现场调查情况,濮阳市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濮阳市工业园区建设局、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业园区分局,会同濮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对濮阳市馨雅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该项目立即停工整改;濮阳市工业园区控尘办对濮阳市馨雅置业有限公司现场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濮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对该公司施工期间“未采取扬尘管控措施”立案调查。目前,该工地现场已停工,裸露黄土已覆盖完毕。

已办结

13

第五批

D410900000000202201020002

石化路与大庆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龙泰玺园附近有一座天然气站,经常能够闻到很大的气味,附近有小区和学校较多,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中原油田

大气

经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举报件所述“龙泰玺园”位于濮阳市大庆路与花园路(建设中)交叉口东50米路南。“天然气站”为中石化中原油田分公司天然气产销厂特修配气站,位于中原油田特修厂北200米路东,2022年1月7日,濮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濮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濮阳市应急管理局、濮阳市城市管理局会同中原油田天然气产销厂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龙泰玺园小区北门东侧紧邻濮阳中裕燃气有限公司2021年6月投用的天然气计量撬,计量撬东侧连接一台加臭机,西侧连接两条天然气管线,加臭机和其中一条天然气管线归濮阳市长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另外一条归濮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所有。站内设施均停止运行,管线经过氮气吹扫,保持0.7Mpa压力。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针对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因配气站处于商业住宅片区内,按照安全要求,该站现已停用,地面流程尚未进一步拆除。现站内仅有濮阳中裕燃气有限公司一个天然气计量撬和濮阳市长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一台加臭机在用。此前濮阳市长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已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天然气、加臭剂泄漏情况。接到本次举报件后,濮阳市长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和濮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再次到现场进行检查检测,也未发现天然气、加臭剂泄漏情况。

部分属实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要求濮阳市长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及濮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加大排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用气安全。

已办结

14

第五批

D410900000000202201020003

濮阳县柳屯镇毛岗村,挖河清淤导致泥土堆积占压路面,并且臭气熏天,给群众出行、生活造成不便;另外该村有一大型洗澡堂,用完的废水直排到河里面,希望调查。

濮阳县

水,大气,其他

经现场核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1.“濮阳县柳屯镇毛岗村,挖河清淤导致泥土堆积占压路面,并且臭气熏天,给群众出行、生活造成不便”问题。所述实为濮阳县民生工程项目幸福渠河道清淤工程。幸福渠(东段)起点柳屯镇毛岗村,终点张庄村,沿G342由西向东全长约6500米。

该河因多年未清淤,部分河道被周边群众私自铺设管道,平整后使用,管道粗细不同造成河道宽窄不一,严重影响群众农田灌溉排涝。2021年6月、7月、9月几次强降雨导致农田积水排涝不畅,秋作物大面积绝收。截至目前,由于积水未完全排出,该片区仍有部分农田没有播种。鉴于该情况,濮阳县党委、政府决定对幸福渠及支流等多个河道进行清淤修建,实现旱能灌、涝能排。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标准和环保要求对挖出的带泥土石方堆放后进行覆盖,对沿路带泥土石方进行清扫,禁止车辆带泥上路,但由于河道多年未清淤,底泥有异味,工程施工时确实给周边群众带来不便。

2.“该村有一大型洗澡堂,用完的废水直排到河里面,希望调查”问题。所述洗澡堂名为濮阳县柳屯镇鹏程洗浴中心,占地面积约3亩,位于柳屯镇毛小寨村,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10928626323202,内有床位30张,热水池1座,淋浴喷头30个,属农村小型大众浴池。现场核查时,该洗浴中心正常营业中,废水排放口位于南侧,经管道流入S101南侧幸福渠。

部分属实

我市将责成濮阳县加快该水利工程施工进度,加大机械和人力投入,尽快将带有污泥的土石方回填清运,争取早日完工,方便群众出行。针对濮阳县柳屯镇鹏程洗浴中心存在的问题,2022年1月4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县分局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业整改,安装洗浴废水预处理设施,于2022年1月11日前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由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县分局进行验收。

已办结

15

第五批

D410900000000202201020004

文留镇西酸庙村村干部为应付检查带头集中焚烧树叶、生活垃圾、焚烧残留物并填埋,焚烧过程中造成举报人车辆被燃烧。向有关部门举报,无人受理。

濮阳县

大气

经核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着火点位于西酸庙村主街东段街北,现场有一辆白色长安牌桥车,整个车头有被火燃烧过的痕迹,车辆西侧有约4平方米左右的秸秆焚烧

痕迹。西酸庙村村干部表示着火时间约为2021年12月18日晚8时,火被村民扑灭后有人向文留镇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工作人员对着火原因进行了现场勘查,保留案发现场原状,目前着火原因正在调查中。濮阳县文留镇政府调查未发现西酸庙村村干部为应付检查带头焚烧树叶、生活垃圾,焚烧残留物填埋。自接到第一次举报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濮阳县调查处理,濮阳县文留镇政府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省委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行报告,不存在无人受理现象。

部分属实

我市将责成濮阳县继续加强日常监管,提高村民环保意识,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已办结

16

第五批

X410900000000202201020001

两门村酒精化工厂严重污染环境,位于濮阳市濮阳县海通乡两门村西北角路东,距离村庄100米左右。紧挨厂区北面有一个2000平方左右的露天大池子,里面全部都是满满的黑污水,味道臭气熏天,特别刺鼻,夏天蚊虫遍布,大池子里的黑污水大约有五年左右时间,反应黑污水问题无数次,一直处理不掉。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环境,生活上得不到保障。厂区里面有大量烟冒出,味道酸臭刺鼻,晚上睡觉房间里都是酸臭味,严重影响生活。

濮阳县

水,大气

经现场核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现场核查时,该公司生物质+沼气锅炉正在对高温厌氧罐加温,未生产,厂区内有异味。

1.“紧挨厂区北面有一个2000平方左右的露天大池子,里面全部都是满满的黑污水,味道臭气熏天,特别刺鼻,夏天蚊虫遍布,大池子里的黑污水大约有五年左右时间,反应黑污水问题无数次,一直处理不掉”问题。濮阳县芝粮粉业有限公司2021年1月因污水处理达不到提标改造排放标准,在停产时将未处理完的废水暂存至公司应急池内,并用厚塑料膜加铁丝进行覆盖处理,因夏天高温产生气体致使厚塑料膜和铁丝损坏,废水经过沉淀发酵,散发刺鼻的臭味。2021年3月,该公司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新建设一座5000立方米的高温厌氧罐,对厂北侧应急池内的废水进行处理。该公司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10928MA459CDDXR001P,有效期自2018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26日,排污许可证已超过有效期,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县分局已对企业排污许可证逾期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2021年12月21日换证申请已提交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2.“厂区里面有大量烟冒出,味道酸臭刺鼻,晚上睡觉房间里都是酸臭味,严重影响生活”问题。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未生产,但厂区内有异味,未发现厂区有大量烟冒出问题。

部分属实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县分局于2022年1月2日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对存有生产废水的应急池进行加盖密闭,最大限度减少酸臭味挥发,于2022年1月12日前整改完成;于2022年1月31日前将应急池内的废水处理完成。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县分局于2022年1月3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豫0928环责改〔2022〕1号),针对该公司排污许可证的逾期行为,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放废气污染物,拟作出罚款36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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