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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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推进村(居)实施“码上公开”的通知

序号:1000001006  索引号:J0001-0201-2021-02299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网站发布:2021/7/26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为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促进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濮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的通知》(濮政办〔2021〕29号),现就创新公开方式,推进行政村(居委会、社区)[下称“村(居)”]实施“码上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及时便民、服务公众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在形式、内容、标准上的有效衔接,依托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化监督系统(http://pys.xxhjd.gov.cn)和濮阳政务服务网等,公开各方面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和信息等,以二维码的形式,推进政府信息和村(居)信息“码上公开”,实现扫码查信息、扫码知村(居)事、扫码能办事、扫码能监督,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具体内容

(一)政府信息和村(居)信息“码上知”。群众通过扫描二维码打开的网页,至少要包括以下内容:

1.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

2.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所在乡镇(街道)制定的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3.村(居)简介。地理位置、村名来历、民族人口、历史沿革、经济发展等村情村貌信息;村党支部信息、村民委员会信息、村干部值班信息等。

(二)政务服务“码上办”。群众通过扫描二维码应能打开或跳转到濮阳政务服务网、“i”濮阳微信小程序等政务服务平台,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三)村(居)信息“码上督”。群众通过扫描二维码应能监督村(居)民生项目、民生资金、小微权力、村级财务等信息并提供举报平台。

三、其他事项

(一)集成方式。将县(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化监督系统和濮阳政务服务网等重要模块集成为简洁明了、检索便捷、主题突出并适应手机浏览的网页,将网页信息转换成二维码,通过“一村一码”或“多村一码”的方式,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码上知、码上办、码上督”信息化平台。

(二)推广方式。在村(居)入口、十字街口、文化广场、村(居)两委办公地等人员易聚集的显著位置,设置若干处告知牌或宣传贴、海报等,告知牌高度原则上不低于1.3米,宽度0.3米左右。设置“阳光是最好的呵护、公开是最好的治理”“信息公开好不好、二维码来扫一扫”“家门口的二维码,指尖监督云管家”等标识语。告知牌或宣传贴、海报等,要标识醒目,精准有效,制作经久耐用精美,方便群众扫码获取信息。

(三)抓好落实。各县(区)要按照“全面推、抓示范”的思路,创新工作,打造亮点,以点带面,稳妥推进,务求实效。每个县(区)选取2~3个乡镇办作为示范点,重点打造,8月31日前完成示范点建设任务;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广,10月31日前完成村(居)全覆盖。

未建设信息化监督系统的工业园区、示范区,暂缓实施。



2021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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