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

濮阳市政府首页 >> 专题专栏一 >> 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 >> 工作动态

濮阳市关于河南省第十批“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序号:114359  索引号:J0001-2101-2019-02393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网站发布:2019/12/10

截至2019年12月10日18时,河南省第六“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涉及濮阳市生态环境信访问题45件,现将第十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受理编号

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具体内容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D410900000000201912050001

清丰县陆塔乡南刘村东头2公里处,切割煤气罐,有刺鼻气味、臭气味。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接举报件后,清丰县政府立即安排六塔乡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切割煤气罐的人叫多志菲,清丰县瓦屋头镇人,他于12月3日夜将30余个废旧液化气罐拉到了六塔乡刘村东2公里处一空地内,12月4日进行切割,计划切割后当废品卖,因气味大被群众举报。

属实

处理情况:清丰县六塔乡政府工作人员立即联合刘村两委干部,调用一辆铲车、一辆汽车对废旧液化气罐进行了清运,对土地进行了覆盖。同时,清丰县六塔乡政府工作人员向多志菲讲解了当前国家环保政策和液化气的危害,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多志菲当场写了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切割液化气罐,如再切割液化气罐,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下一步,六塔乡政府将按照环境网格化监管要求,明确专人实施监管,做到监管到位,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

D410900000000201912050002

台前县打渔陈镇梁集村大堤,从灿东黄河浮桥向西大概300米路北,有一家小龙虾养殖基地名为台前县小龙虾养殖基地。在用铁皮围挡的小院子内进行炼油,烟气味非常大。举报人怀疑该小龙虾养殖基地有环保局后台,向台前县人民政府举报过一次,但看看就走了,没人管。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2月3日(接信访举报件之前),台前县打渔陈镇政府工作人员在“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日常排查工作中,已发现该“散乱污”企业,随即向台前县环境保护局进行了通报。台前县环境保护局立即派出环境监察大队三中队赶赴现场,联合打渔陈政府工作人员进行调查。调查中发现该炼油厂设备已安装完毕,院内存放有破旧轮胎,现场有异味。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12月3日当天,台前县环境保护局联合打渔陈镇政府对该炼油点现场设备进行扣押,由于当时未能找到大型吊装机械,仅对部分设备进行了拆除。12月4日下午,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散乱污”企业进行取缔,炼油厂原址已恢复原貌。同时,12月6日,台前县纪委对打渔陈镇相关责任领导及人员进行了约谈,要求打渔陈镇进一步加强管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3

X410900000000201912050001

举报人对第2号线索中原路、苏北路与106限高,公交车、消防车过不去问题处理意见不满意,来信补充说明。

此件为重复举报件。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此两处限高杆是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濮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9〕1号)要求进行建设,目的是实施柴油货车绕行城区,减少汽车尾气对城区空气环境的污染,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这两处限高杆位置均位于濮阳市城区限行区域内,样式为固定式限高杆,限高2.8米,目前已移交华龙区管理。

属实

此两处限高杆建设前已考虑到大型车辆通行问题,苏北路限高杆北侧为绿城路、中原路限高杆南侧为黄河路,绿城路、黄河路与106国道交叉口均建设有可升降式限高杆,高度4.5米,有专人值守,能够满足公交、消防等大型车辆的通行。

此两处限高杆建设完成后,市公交公司已对受到影响的线路和车辆进行了调整绕行,群众生活出行基本不受影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