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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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关于河南省第八批“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序号:114347  索引号:J0001-2101-2019-02381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网站发布:2019/12/9

截至2019年12月8日18时,河南省第六“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涉及濮阳市生态环境信访问题39件,现将第八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受理编号

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具体内容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D41090000000020192030001

铁丘路与文明路东边,有一家绿探玻璃厂,无营业手续,噪音大,扰民。

经现场查看,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9年12月3日濮阳县环境保护局与濮阳县产业集聚区针对来电举报内容进行了调查。经调查,该公司为濮阳市中建兰迪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属于濮阳县产业集聚区2019年9月10日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租用绿探集团院内7#厂房,面积5000平方米。该公司办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濮阳县环境保护批复文件濮县环审表〔2019〕127号。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未发现原料及成品。经调查询问该公司负责人,近期该公司处于安装设备和配套设施期间,使用了重型机械,出现了噪声扰民现象。

不属实

处理情况:

一、责令该公司在安装设备期间采取关闭车间门窗等消声措施,尽量减少噪声污染。

二、责令该公司在中午12点至下午2点30和晚10点后严禁一切室内外施工,杜绝噪声扰民现象再次发生。

三、濮阳县环保局与濮阳县产业集聚区加强监督指导,在该公司安装设备期间,确保不发生新的噪声污染。监督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设计标准和批复要求,高标准安装环保设备,保证投入生产后达标排放。

 

2

D410900000000201912030002

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接到交办单后,华龙区长庆路办事处联合华龙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查看。经核实,该处为学校附近,早晨有大约20余个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现场噪音扰民现象不存在,有部分摊贩随意乱丢废弃物,现场未发现摊贩使用煤球等高污染燃料现象。

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接到交办单后,华龙区长庆路办事处联合华龙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查看。经核实,该处为学校附近,早晨有大约20余个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现场噪音扰民现象不存在,有部分摊贩随意乱丢废弃物,现场未发现摊贩使用煤球等高污染燃料现象。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

针对核实的问题,华龙区长庆路办事处联合区城管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

(一)驱逐该处早晨20余个流动摊点,并对摊主进行批评教育。

(二)加大对该路段值守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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