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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12月3日18时,河南省第六“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涉及濮阳市生态环境信访问题第三批5件,现将第三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受理编号 |
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具体内容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D410900000000201911280001 |
1.濮阳县政府在扬尘治理方面不作为,濮上路与铁丘路交叉口到挥公大道交叉口,渣土车较多,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依旧有渣土车上路运输。群众打环保热线到环保局,但环保局推给了扬尘办。2.濮阳县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施工不规范,拆房时扬尘四起。政府采用钓鱼执法,调用警力,拆房时故意制造大量扬尘等方式强拆居民房屋。3.濮阳县政府在扬尘治理,文明城市评选中阳奉阴违,套取国家资金。产生扬尘的施工,检查时停工,检查结束后继续施工。 |
问题一:经查,举报问题不属实。濮阳县委、县政府自2017年以来先后成立了环保督察局、控尘办,扎实开展濮阳县扬尘防治工作。一是规范扬尘治理标准。制定了《房屋建筑工程扬尘防治指导规范(试行)》、《市政道路工程扬尘防治指导规范(试行)》、《拆除工程扬尘防治指导规范(试行)》等一系列文件,在要求施工项目一律做到“八个百分之百”和落实扬尘防控管理一般规定的基础上,坚持高标准原则,进一步明确了扬尘治理具体执行标准,为施工项目落实扬尘治理措施提供了更具体更细致的指导;二是实行项目差别化管控。为防止“一刀切”,安排扬尘治理水平高、投入大、信用高的施工项目、商砼站在临时管控期间优先生产,激发施工项目、商砼站扬尘治理动力,增强绿色施工、生产意识,提升行业绿色施工、生产水平。县控尘办实行施工项目差别化管控,以创建扬尘防控绿色工地、绿色商砼为抓手,运用典型带动全县施工项目提标改造。并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践行指导帮助服务的扬尘防治理念;濮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期间,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管控预案要求,停止审批备案的24家渣土公司核准证。同时,县渣土办执法人员24小时不间断巡查值班,未发现渣土车违规运输现象;三是做好扬尘问题督办工作。濮阳县控尘办先后下发督办件9个,其中督办市控尘办交办问题6个、市长热线交办问题2个、群众举报问题1个,约谈11人次,以问责倒逼扬尘问题整改落实。切实做到举报必查处、问题必整改,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来电来访,以高的标准、严的要求查处每一个扬尘污染事件。 问题二: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经濮阳县城关镇政府与县住建局联合调查,该地点为红旗路以北、铁邱路以南、京开道以西、云峰路以东区域,根据濮阳县政府规划被列为2019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范围。按照濮阳县委、县政府要求,城关镇政府承担北关整村和北街村部分群众的拆迁任务,为此县城关镇政府专门成立了北关北街城中村改造拆迁指挥部。在房屋拆除过程中,县城关镇政府严格按照扬尘污染控制措施规定开展施工,施工现场采取雾炮降尘措施,2019年11月27日在现场调查时发现有部分建筑垃圾覆盖不到位问题。为此,濮阳县住建局要求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单位制定出施工计划,每个环节要有科学合理的扬尘管控措施和时间节点,加强工地扬尘管控措施,加大巡查力度,严禁扬尘不达标的工地施工。并对拆迁工地覆盖不到位的施工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约谈了施工单位负责人。濮阳县城关镇政府严格按照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已对拆迁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全面覆盖。在房屋拆除时,往往会有一些被拆除房屋的邻居聚集在拆迁现场阻挠拆迁工作,因拆迁时使用大型机械,为了避免给群众带来安全隐患,濮阳县城关镇政府安排综合执法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举报人误认为是“调用警力”。 问题三:经查,举报问题不属实。濮阳县文明办在今年省级文明县城到届复创中,严格创建经费的管理与使用,坚持重大支出集体研究,所使用经费均为县财政专项拨付,不存在套取国家资金情况。施工工地检查时停工,检查结束后施工问题:经调查,为防止“一刀切”问题的出现,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与扬尘管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工地可以正常施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优先保障国家、省、市重点项目、易地搬迁项目、“绿色工地”、濮阳县政府确定的民生工程正常施工。濮阳县住建局还配合濮阳县控尘办开展房屋建筑工程环保绿色工地评选活动,从申报范围、具备条件、程序和评定、现场测评及执行政策实施动态管理等方面评选出8个绿色建筑工地,对在建的84个房屋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进行重新评定,对监管的工地实施差异化管理及分级管理,一个工地一个管控方案,分类施策、精准管控,不存在检查时停工,检查结束后继续施工现象。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濮阳县住建局要求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单位制定出施工计划,每个环节要有科学合理的扬尘管控措施和时间节点,加强工地扬尘管控措施,加大巡查力度,严禁扬尘不达标的工地施工。并对拆迁工地覆盖不到位的施工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约谈了施工单位负责人。濮阳县城关镇政府严格按照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已对拆迁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全面覆盖。 今后,濮阳县住建局将继续加强对施工项目的日常监管,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施工,杜绝扬尘污染事件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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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410900000000201911280002 |
1.濮阳工业园区东方雨虹,君恒生物,天能电池等企业晚上7点左右开始排放刺鼻性烟气,附近居民不敢开窗,且附近还有其他化工企业正在建设中。2.工业园区附近荣村等一些村庄地下水被污染后,工业园区政府协调自来水公司在荣村等村接入自来水,并承诺把附近村庄分三期搬迁至外地,其中在2018年底完成第一批搬迁,但至今没有搬迁。3.荣村等村村民希望尽快搬迁至环境好的外地,不希望继续留在本地等待环境治理。建议督察组在晚上到工业园区荣村等地实地察看。 |
经查:举报问题不属实。 问题一:该问题所述的东方雨虹、君恒生物、天能电池以及正在建设的濮阳展辰项目、河南海尔希项目均是濮阳市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项目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法依规办理各项手续后落地投产运行,严把企业准入关和验收关,保证项目防护距离,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2019年以来,经生态环境部强化监督帮扶组多次现场检查及工业园区环保分局不定期日查、夜查,上述企业废气治理设施均能正常运行,部分企业厂界还安装了VOCs在线监控系统,未发现存在环境违法问题。 问题二:为有效监督工业园区地下水水质状况,2018年工业园区昌湖街道办事处委托河南海瑞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辖区内23个村庄的地下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荣村等村庄地下水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要求。2018年7月,为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濮阳工业园区陆续实施农村集中饮水惠民工程,完成包括荣村在内的7个村庄自来水供水管线的改造,实现了“村村接通自来管,家家引用安全水”。 问题三:拆迁安置工作是一项重大民生项目,受政策、财政等因素影响较大。目前,工业园区管委会结合安置房数量及辖区村庄情况,正在对辖区内村庄有序、分批、逐步实施搬迁。荣村未纳入第一批棚改村庄搬迁安置规划范围,荣村村民对此存在诸多不满,工业园区管委会及昌湖街道办事处将耐心贯彻安置计划,精心指导安置工作的开展,确保村民早日搬迁到位。 |
不属实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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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410900000000201911280003 |
106国道清丰到濮阳段,落叶多。 清丰县腐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
问题一:经查,106国道清丰到濮阳段,落叶多情况属实。 问题二:清丰县腐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该问题不属于“三散”专项督察范围,已转交其他相关部门处理。 |
属实 |
处理情况:清丰县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令县公路局组织人员进行整改。一是加大道路清扫力度。及时组织人员对G106清丰段进行清扫,清除沿路落叶。组织清扫车辆,增加洒扫频次,时刻保持路面整洁。二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路长制”,明确一名公路局副职主抓该路段环境整治工作,并划分责任路段,每段明确一名责任人,负责该路段日常打扫工作,做到长期坚持,确保路面、路肩无垃圾、无扬尘。三是强化日常督导检查。清丰县公路局将该路段环境卫生列为局督查室重点督导内容,定期不定期对该路保洁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路容路貌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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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410900000000201911280004 |
清丰县古城乡张六村后街西北头油厂,晚上12点开始卖散煤,大货车(半挂车)把煤拉进来,人工装袋后用农用车分销至周边。 |
经查,举报内容不属实。 接举报件后,清丰县立即展开调查,由古城乡政府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组成11人执法小组,连续两天两夜在举报地及张六村全村范围内进行蹲守、盯梢,未发现任何售卖散煤行为。至于举报件中提到的张六村油厂,系2009年建设的小型花生油加工厂,2010年已被取缔拆除并复耕。 |
不属实 |
处理情况:下一步,清丰县古城乡政府将安排村两委干部继续长期值守,严禁卖煤、用煤现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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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410900000000201911280005 |
范县王楼镇后曹楼村盛通聚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厂)存在噪音污染扰民。 |
经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信访人反映的是濮阳市盛通聚源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河南省范县产业集聚区濮王产业园,建设有年产13万吨聚碳酸酯项目,主要原料为碳酸二苯酯、苯酚、双酚A、氢氧化钠等,主要产品为聚碳酸酯,生产工艺为:原料-调配-缓冲-酯交换-预缩聚-终缩聚-混炼-水冷-切粒-干燥-成品。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噪声产生,产生噪声源的设备主要有各类泵、风机、循环水凉水塔、空压机等,设备声源值在75~100dB(A)之间,采取隔声、减震、消声、厂墙隔声措施治理后,声源值在60~65dB(A)之间。 2019年11月28日,接到举报交办单后,范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该公司噪声主要产生源有两处:一是对蒸汽管道支路的杂质进行吹扫产生的噪声;二是该公司处于试生产阶段,双酚A罐进料时,因罐内物料少,引起罐内产生“氮漩涡”从而出现的噪声。 该公司位于河南省范县产业集聚区濮王产业园内,厂区东侧紧邻濮州路濮城王楼收费站,再向东为产业园内企业、西侧为耕地,2公里外为濮王污水处理厂、北侧为耕地、南侧紧邻濮台公路,公路再向南约1公里为后曹楼村。经调阅近期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濮阳市盛通聚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气和工业噪声检测报告”,废气和工业噪声未出现超标现象。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目前,该公司对蒸汽管道支路的杂质吹扫作业已经完成,今后不再进行吹扫,不会出现此类噪声。同时,该公司正在对双酚A罐外壁加装隔音棉,以降低因“氮旋涡”而出现的噪声,最大程度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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