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收悉!濮阳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针对你反映的“龙之光一期2号楼2单元303住户私自破坏墙体,在他人楼顶建设阳光房造成楼顶无法排出积水,此单元30层楼120户居民,私自开挖墙体易造成墙体开裂”问题进行了调查,办理情况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你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二、处理意见(问题产生原因)
根据调查情况,处理意见如下:
我大队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15日上午和龙之光小区一期2号楼2单元303业主取得联系,当事人表示目前人在外地就医,待回濮后自行拆除。
三、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单位将积极督促当事人整改并加强巡查,杜绝新建违法建设的发生。
四、向来信人反馈情况
7月15日我单位工作人员与来信人联系,向来电人反馈了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来信人表示满意。
五、办理单位:
濮阳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三大队,联系人:程队长
联系电话0393-6679015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