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申请办理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主席令第13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第397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第20号)
三、申报条件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第20号)第六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1、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责任制考核等规章制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其他从业人员依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健全档案;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8、制定防治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其安全设施经验收合格;
10、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11、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
12、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有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制考核办法);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
6、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明细表(明细表内容应含有人员姓名、出生年月、职务、资格证编号、发证时间、有效期、发证机关等),并提供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7、特种作业人员情况明细表(明细表内容应含有人员姓名、出生年月、从事工种、资格证编号、发证时间、有效期、发证机关等),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8、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证明材料;
9、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10、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
1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材料;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或者与矿山救护队、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的救护协议;
12、申请前6个月内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符合评价导则编制规定);
(二)申请材料要求
1、申请书应按国家总局制定的表格样式及填写说明正确填写;
2、所有证件、检测报告复印件必须清晰(提倡使用彩色扫描打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所有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胶装成册。
(三)其它事项
1、办理延期的企业,应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并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2、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生产的,需提供安全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材料;
3、办理延期的企业,换发核查相关资料时,企业应提供取证3年来,在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投入等方面的基础档案;
4、领取新安全生产许可证时,需交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丢失的,需在省辖市级以上报纸登报声明,并交当日报纸2份。
五、办理程序:受理→初审→审核→审批→办结上报
六、审核方式:核对企业提交证件原件,查阅相关资料
七、审核时限:45日(复核补正和整改期限不计入审批时限)
八、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电话:0393-4411365 6630627
受理地址: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300米阳光大厦137窗口。
九、办理主体:濮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十、其他共同审批部门:无
附件1: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附件2: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
附件3: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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