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失业保险费征收
二、办理主体:濮阳市社会失业保险处
三、设定依据:
《社会保险法》、《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
四、申请条件:正常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
五、办理材料:银行缴款单或银行转账凭证
六:办理流程:
1、现金缴费:参保单位到失业保险费征缴窗口(阳光大厦一楼121窗口)打印《经办机构自收单据》,持该单据到阳光大厦建行窗口缴费并打印发票。
2、转账缴费:参保单位转账缴费到账后,失业保险费征缴窗口根据银行进账单打印正式发票,参保单位可到窗口领取发票。
3、委托银行收款缴费:参保单位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委托银行收款协议,按月以委托收款方式收缴失业保险费。
七、办理地点:阳光大厦一楼121窗口
八、办理时间: 夏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3:00 至 6:30 冬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2:30 至 6:00 每月5-25号,即到即办。
九、联系电话:0393—8759978
十、其他共同审批部门:无
十一、失业保险费征收事项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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