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濮阳市政府带领各级各部门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总遵循,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积极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推动了政府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在省政府2018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我市位于全省第一方阵。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编制权责清单。结合机构改革后政府部门设置和职责划分情况,依据职权法定原则,共确认权责事项3551项,其中取消、下放、合并、新增、变更1450项。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取消各类证明258项,保留5项,取消比例为98%。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分两批向各县(区)和经济功能区下放部分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47项。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濮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组织实施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促进、核心指标优化和企业获得感提升三大行动,在全省率先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行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了和谐法治环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省率先签署《濮阳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形成了“1314”联合奖惩制度体系。创新社会治理。在全省率先实施“律师进基层服务全覆盖”工程,县乡村三级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打造濮阳特色“雪亮工程”,全面建成环濮、环城区、环各县“三级防控圈”。全市平安创建达标率达80%以上。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实现全覆盖。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年初制定政府规章立法计划,明确立法程序和质量保障。建立以政府部门法制机构为主体、立法咨询专家参与的立法模式。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协助市人大出台地方性法规2部,制定地方政府规章2部。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市政府全年发布规范性文件17件,均已报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124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依法决策程序机制。修订《濮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印发《濮阳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组建濮阳市政府投资项目专家论证委员会,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加强合法性审查。2019年,对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议题、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等重大事项,均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实施的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做到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决定。
(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建立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整体推进督导平台,培育3批10家部门为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行政执法模式基本建成,满分通过全省依法行政督导平台验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工作成效凸显,在全省形成了示范效应。系统开展全市食品安全专项督察,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建立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动态数据库和管理台账,全市1万余名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考试和证件换发工作顺利完成。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纪委监委部门建立了“一把手”任前廉政谈话、任中履职约谈与述责述廉;审计部门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机制;统计部门加大全市统计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确保各类统计资料真实准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市政府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80件。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2019年,“市长信箱”和“市长热线”分别受理办理群众来信6038封、群众诉求8000余条。濮阳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荣获全国人民网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民心汇聚单位。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作用,市本级共受理行政复议78件,参加行政诉讼357件;全市共办理民商事仲裁案件355件,调解矛盾纠纷9432件,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2019年6月份,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在我市清丰县召开。
(七)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年共邀请上级领导同志和专家学者举办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讲座80余场次。市政府全年共举行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8次。要求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会议学法制度,切实提高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市分级分批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160余次,对1万余名行政执法人员系统开展了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保证了行政执法人员每年40小时的学法时间。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落实推进机制。主要领导带头推动。2019年4月份,市委书记宋殿宇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市长杨青玖上下半年分别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市、县(区)政府和部门均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本地区本部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严格落实推进机制。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为抓手,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创建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先后选树示范单位10家。切实加强督导考核。坚持日常督导与实地考核有机结合,针对县(区)政府和部门系统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和2019年度依法行政考核。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个别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不够,尊法守法学法的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不平衡。政府部门之间推进不平衡,综合执法部门强于一般行政执法部门,示范单位强于普通单位。县(区)之间发展不平衡,部分县(区)法制机构承担的职能与其人员配置、经费保障不匹配,工作推动力度不够。三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存在部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不持证亮证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现象。四是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有待继续加强。未形成系统化、制度化、经常化、全面化的执法监督格局。行政执法监督不够严格,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和错案责任追究力度有待加强。
三、2020年工作打算
一是围绕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工作目标,认真做好统筹规划,全面落实年度部署。二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结合“放管服”,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清理规范涉及营商环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三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四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五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六是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入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学法制度,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确保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2020年2月26日